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9-16 15: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时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九香美城小区开放地下车库的提案(第122号)收讫,现答复如下:

九香美城西区项目于202231日整体竣工验收,由住保中心移交濉溪镇,濉溪镇已接并签字。2022610日完成项目交接。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物管股、建管站于2025522日联合濉溪镇共同到九香美城西区地下车库现场查看情况。目前该小区地下车库设施设备完整,但开发商尚未做承接查验和移交。我局将指导濉溪镇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等内容加强车辆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针对临时停车位规划,我局将指导濉溪镇,及时征集全体业主意见,经业主表决通过后,在合理位置规划临时停车位,同时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停放有序。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答复有所不妥,请予以指正!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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