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冯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濉溪县市政消火栓建设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市政消火栓是城市公共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濉溪县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重、部门协同、保障有力”的原则,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管理,确保消防供水安全可靠,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一是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濉溪县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供水专项规划,与道路、供水管网等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城区开发等,合理布局消火栓点位,确保覆盖率达100%。二是优化消火栓配置标准。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要求,确保城区主干道消火栓间距≤120米,次干道≤150米,老旧城区、人员密集场所适当加密。
(二)加快补建改造,消除盲区。一是全面排查整改。督促县供水公司做好消火栓的日常管养,排查整治损坏、缺失、水压不足等问题。二是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结合供水管网改造,优化水压调控,确保消火栓出水压力符合消防要求(≥0.15MPa)。在供水末端或高地势区域增设增压泵站,保障消防用水需求。
(三)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由县供水公司负责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县消防大队负责使用监督,形成“建—管—用”闭环管理。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擅自拆除、圈占、损坏消火栓的行为,由城管、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三是鼓励社会参与。引导企业、社区参与消火栓维护,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感谢您对我们县城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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