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2-07-22 15: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日前,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我省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重点做好控辍保学、精准资助等工作,构建完整的教育扶贫体系,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底,全省所有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31个贫困县摘帽时,义务教育巩固率均接近、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4.9%,义务教育巩固率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率100%,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实现动态清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文件先后公布,要求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举措、资金政策支持和帮扶力量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力求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厅财务处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征求吸纳委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进一步征求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后,向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有关高校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政法处对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政法处审查,出具了通过合法性审核意见。

三、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过渡期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政策连续性,落实好教育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提高农村教育普及水平,夯实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4方面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作用,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二是稳定为先、科学调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现有教育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三是统筹兼顾、有效衔接。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适当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落实好教育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四是志智双扶、育人为本。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向着美好的生活奋力前行,靠自己的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四、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启动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培养一批优秀师资,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

三是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支持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推动职业院校发挥培训职能,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提高脱贫地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落实民族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专项计划政策,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

四是延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工作,助力定点帮扶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接续实施高校食堂面向采购,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引导高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优化实施职业教育帮扶工作,提升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继续实施中职招生兜底工作,帮助脱贫地区未升学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就学就业;继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缓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秀教师不足的问题。

五、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深化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加大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沿淮行蓄洪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考核评估。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四是鼓励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政策发布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政策咨询部门:财务处

咨询电话:0551-6283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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