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来源: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4-01-29 09:5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2019﹞7号)和《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濉发﹝2019﹞4号)及中共濉溪县办公室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个单位“三定”规定和调整县教育局等3个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办﹝2019﹞15号)文件精神,执行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承办在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徐玉文

办公电话:0561-6080082

(二)法规权益股。负责拟订我县贯彻落实上级法规规章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退役军人政策综合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廷秀

办公电话:0561-6080018

(三)安置就业办公室。负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

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军休站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淑侠

办公电话:0561-6080021

(四)双拥优抚股 (优抚股)。负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县双拥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落实军供保障工作的规范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办在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指导双堆集烈士陵园、光荣院工作。

股室负责人:梁坤秀

办公电话:0561-6080085

(五)濉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督促政策落实

政策咨询、工作宣传、信息交流和管理维护、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和矛盾化解等职责任务。

股室负责人:徐玉文

办公电话:0561-6080279

(六)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

工作,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站工作,经常组织军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淑侠

办公电话:0561-6080021

(七)濉溪县光荣院。负责优抚对象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优抚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文件精神,负责全县无人赡养的、生活不能自理、孤老优抚对象服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黄勇

办公电话:0561-6855231

(八)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负责革命烈士相关事宜,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负责革命烈士的褒扬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赵前进

办公电话:0561-7039928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秦辉

单位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6号政法委院内

邮政编码:235100

联系电话:0561-6080082

单位邮箱:2645976387@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