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6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专项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06 00: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38号)要求,提高“雨露计划”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针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扶持资金补助入户到人,实现精准扶贫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扶贫办、团县委、县联通公司现就“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至少学会一项实用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实施范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范围为濉溪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二)子女在校接受大学和中、高等职业教育。(三)自愿申请。中、高职业教育院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大学就读的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当年新生)。

(二)明确申报程序。“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

凡愿提出扶持申请的家庭,均可由学生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通过网络完成申报:

1、用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提交申请;

2、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网址:www.yulujihua.com

(三)严格审核公示流程。申报提交结束后,“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对申报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补助对象资格条件规定,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四)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对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县扶贫部门会同团县委、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按期采用“一卡(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新闻媒体、网站、短信平台、张贴公告、发放资料、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做到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使广大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县内中、高职学校(院)要抓住学生开学的有利时机,把扶持政策传达到每个班级,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贫困家庭在校生抓紧申报。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积极参加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和“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积极参与“雨露计划”扶贫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扎实组织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工程。县扶贫办负责全县统筹规划、监督指导、统计信息和监测评估;团县委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协商确定补助标准,协调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全县“雨露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参训指导、申报组织、资格审核等具体实施工作。县联通公司、各镇扶贫部门、团委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村级人员的培训、指导贫困户网络申报、资格审核等具体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县扶贫办、团县委要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排查摸底跟踪机制,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所需补助资金,提高“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质量,改进“雨露计划”学员职业技能鉴定与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就业状况、职业发展跟踪监测机制;要加强与中国联通濉溪公司的沟通与协调,中国联通濉溪公司按照“扶贫、优惠、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依托“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发“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并向贫困群众推出“雨露惠农卡”优惠套餐,帮助扶贫对象随时通过手机浏览扶贫资讯,了解村情村务,接受农业技术指导,申报“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四)推进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跟踪服务新机制,努力构建政府推动,学校、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新格局,为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稳定就业、继续教育、能力提升,以及就业后的住房、户籍、公共服务、子女教育等,提供持续的服务和帮助,为其就业增收,彻底脱贫创造条件。

四、完成时间

到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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