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1-17 09:5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现将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注重协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学习宣传,加强人员培训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回来后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使大家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重点,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我委严格执行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了如下日常工作制度与办法:一是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编制与更新制度;二是信息公开年报制度;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责任制度;四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五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让所有工作人员都熟知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方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不断完善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以档案查阅、社会宣传和信息简报为补充的多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按照“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均应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到动态信息、重大信息实时更新,所有行政许可类办事项目和结果都及时在网上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截止2016年底,我委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对外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量共57项40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委我委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没有发生任何费用减免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网站日常维护和网络运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方式还需多样化,除传统的宣传方式外,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健全。

今后,我委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事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和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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