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发布时间:2019-01-09 08:54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18年,濉溪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夯实部门责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公开重点。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并指定办公室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委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提供和报送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对于我委核心业务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公开,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不断调整充实、完善,今年新增加高质量发展栏目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措施解读、稳定市场预期政策解读两个子栏目。

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布各种政务信息并及时更新、通过报纸、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通过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濉溪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公开、现场咨询与质询答复、对内部公开的内容采取召开机关大会、干部述职、公示、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委出台的能予以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布

(二)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一是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结合单位实际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严谨性。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为保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权力运行制度,编制发布我委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制度,梳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制度,及时将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保证财政资金公开透明。积极主动公开我委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三是借助政务中心办事窗口大厅,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入手,加强行政中心窗口管理。把省、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文件、规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程序、流程等信息公开,汇编成册,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委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9条。重点涉及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解读回应等22个栏目,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已全部办结,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委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没有发生任何费用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政务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增强,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特别是政府重点领域方面的内容发布还不完善、不及时,只满足于数量,子栏目里内容更新不及时,同时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群众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强化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权威性,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对发展改革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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