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科技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18-01-05 10:1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淮海路与岱河路交叉口科技局四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6939)。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县科技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实际,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第三方测评中,一季度、二季度均名列全县重点领域部门首位,三季度名列第五,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在继续做好财政资金、行政执法、科技项目管理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本年度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以下新成果:一是新闻发布取得突破,首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宣传了科技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二是干群互动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现场接访、电话答疑等传统方式基础上新增微信、qq、网上回应等新的回应方式,群众对科技工作参与度大大提高。

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一)深化认识,加强监督保障

全年共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传达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坚决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进行了调整,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了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要求“谁主管、谁负责”,从组织和人员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抓好、做实。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细化公开目录。新增回应关切、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精准扶贫情况、助力调转促、人大政协提案回应等数个栏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更广。在认真做好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机构人事等日常工作信息发布的同时,对知识产权监管、科技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对年度财政预决算和各季度三公经费以及行政执法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做到应发尽发,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细致。

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拓宽公开渠道。坚持以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为主体,通过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体和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370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299条,同比增长33%,信息发布的数量大幅增加,质量不断提升。

(三)严格规范依申请工作

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按时点、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到目前为止,2017年度我局尚未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提供优质便利的信息服务,及时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四)认真落实政府权力清单

全面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及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布本部门现有的行政奖励、其他权力等权力清单总表、分表、流程图以及公共服务清单、指南等内容。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取消了原有的行政确认类权利事项。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及时进行了公布,对拟兑现的2016年度自主创新政策申报审核结果进行了全流程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化、透明化。

(五)不断完善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妥善处理新旧政务公开系统切换期间的相关工作。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标各季度第三方测评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分析和整改,对政务信息中的无效链接和涉及个人隐私情况进行系统排查和及时整改,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细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工作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2017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开拓主动公开渠道。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立项、验收、资金、知识产权监管等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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