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19-09-02 17:37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濉溪县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2日

濉溪县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国家和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科农秘〔2018〕497号)要求,结合濉溪县实际,围绕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两化融合、三城同创、四化同步”为发展思路,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着力点,以建设国家火炬铝基特色产业基地和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为主抓手,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县城,营造创新良好生态,搭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企业,建设创新园区,为推动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创新型濉溪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技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把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围绕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科技、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构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引导创新的组织和协调服务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相结合。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与关键技术问题,加大技术攻关支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运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推动重点领域技术跨越和核心技术重点突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创新产业链,构建具有濉溪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坚持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开放合作、优化科技资源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在资金、技术、人才、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合作的紧密度,提高研发的成功率,引导产学研向纵深发展。坚持全方位合作,提升产学研合作空间。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实现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健全,创新环境明显优化,创新要素明显集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创新驱动对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主要创新指标不断前移,经济发展方式开始从传统要素主导发展向创新要素主导发展转变;实施特色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取得成效,铝基新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形成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力推动濉溪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阶段(2018年)

编制《濉溪县建设省级创新型县方案》,报省科技厅评审,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部署推动创新型县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

围绕省级创新型县建设,全面落实“八大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提升集聚创新资源,建立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在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学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育以及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取得一系列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工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以及社会领域的科技进步,努力将濉溪建设成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完善、创新环境优化的省级创新型县城。

(三)基本建成阶段(2020年)

聚焦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的检测,重点加强对弱势项目的督导检查,找差距、补短板,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以整改。及时对创新型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重要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检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科技厅的检查与考核验收。

五、重点任务

为推动创新型县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濉溪县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重点实施“八大工程”:

(一)实施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修订濉溪县相关创新创业政策,完善鼓励产学研合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强化科技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等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县域创新活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环境。全面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到2020年,本级财政科技支出达到8000万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2%;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达到78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二)实施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工程

2.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培育和引进,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梯次培育,引导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规范管理、健全制度、集聚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到2020年,每万人新增注册企业达到13家,全县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达到11%。(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局、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

3.助推企业增强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研发机构,逐步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实施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提升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到2020年,企业研发机构达到50家,其中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24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市场局)

(三)实施创新平台打造工程

4.增强园区科技创新能力。依托濉溪铝基新材料基地,发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引导作用,争创国家级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建安徽省铝基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升铝基复合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全省一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力争建成国家经济开发区。到202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5%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局、县经信局、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

5.打造产学研技术创新平台。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引导企业主动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组建研发团队。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积极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个,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0.5亿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

(四)实施特色产业基地提升工程

6.打造铝基新材料基地。大力发展再生铝、铝材深加工,重点开发工业铝材、车用铝合金轮毂、铝合金汽车发动机机体、铝箔系列产品和节能铝型材,积极承接发展铝加工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把铝基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我县主导优势产业,建设成为产业聚集度高、具有地区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到2020年,铝基新材料及其延伸产业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

7.打造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发展矿山采选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汽车检验检测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数控机床、智能化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业,改造提升矿用电子设备、节能机电等机电设备制造业,打造皖北重要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2020年,装备制造产值达到1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

8.打造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加快发展食品酿造、粮油制品、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果蔬制品等加工业,培育发展安全优质食品、健康养生食品、休闲食品等绿色有机食品。推动资源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构建原料采购、加工制造、物流配送、市场销售产业链,打造黄淮海地区食品工业高地。到2020年,食品加工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

(五)实施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9.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培育发展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竞争新优势,促进我县工业增长动能转换。着重培育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依托省级铝基新材料基地,发展铝基新型复合材料和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依托县域内塌陷区等低效利用地,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依托资源循环化利用,发展以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废气处理利用等为主的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依托互联网+等发展电子材料、元器件及专用仪器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安全、物联网等信息服务产业。积极引进行业龙头,加强政策支撑,强化配套服务,着力提升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

(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创新示范工程

10.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地力保护与修复,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优质小麦特色农业产业基地50万亩。推广减肥降药,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普及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标准化养殖等实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3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统计局)

11.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依托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扩面升级,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五铺现代农业科普示范园打造全省现代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到2020年,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家,农产品“三品一标”25个。(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局)

1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连锁配送、冷链物流,推进农产品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促进农产品高效流通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开展专业化、集约化生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和信用合作,大力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到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4000家。(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统计局)

(七)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及企业家培育工程

13.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集聚。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在铝基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围绕我县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加强企业家培育,不断提升企业家的战略眼光、管理水平、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到2020年,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23人年,力争培育60个产业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八)实施科技创新引领民生发展工程

14.建立生态宜居城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文化等特点,加强城市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打造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新家园。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7.5%,全县优良天气位于皖北地区前列,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3.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富民强村,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大力培育乡村产业,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释放农业转型新活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发展新水平;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努力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不高于2.24。(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统计局濉溪调查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成立县创新型县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创新型县建设各项工作职能。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具体负责创新型城县建设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县建设工作,要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二)加大创新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促进财政科技引导性投入逐年增长。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体系,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技术创新。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三)加大工作调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县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考核指标。县政府督查部门对创新型县建设涉及的重要考评指标督促检查,加强对落实创新型县建设工作的评价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新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新进展、新成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创新型县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濉溪县建设省级创新型县2020年度主要指标.doc

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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