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经信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1-10 10:3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阐述公布2018年度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主要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质询,请与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010)。

一、基本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经信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在恪守执政为民、推动依法行政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在服务创新创业、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优化经信委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和内部局域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对接企业政策需求、主动回应群众政务咨询等方面,做了一些务求实效的工作,努力提高经信委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立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基层企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了经信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2018年依托濉溪县经信委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和内部局域网站等多种载体形式,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近400多条,及时受理和回复基层企业、人民群众对经信委工作信息和政策宣贯的咨询,努力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服务,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动机关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具体工作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宏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主任科员李明星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经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复市民咨询,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濉溪县经信委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150多条,其中发布经信委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信息2条,各类计划规划、统计数据信息36条,相关政策和普发性文件信息50条,公布有关经信委工作大事信息30多条,以及一系列其它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0条,主要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部门行政职能、阶段性工作总结以及专项性业务工作等相关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内部局域网站及时发布政策信息、人事信息、动态信息、数据信息、经济运行信息和其他民生信息。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理顺情绪、协调关系的有益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8年度经信委坚持按《条例》有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濉溪县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等相关内容,依法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接受基层企业和市民群众申请监督。2018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办理任何形式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经信委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阅览(上网查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经信委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没有受理因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经信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和网络运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主动的作为,扎实推进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助推部门工作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践行执政为民、服务惠民的工作理念。二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适应形势环境变化,顺应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及时宣传发布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重点是推动经济稳中求进、改善保障民生事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提高基层企业、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的主流权威和舆论导向作用。三要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对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完善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程序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奠定机制保障。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热情关注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呼声要求,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诚恳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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