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经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3-01-11 14:4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经信局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二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010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传递权威信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化数据智慧运用,通过濉溪政务门户网站方式及时发布信息,提升信息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76条(其中:机构领导29条、机构设置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规划计划22条、财政预决算8条、新闻发布6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应急管理12条、政策解读4条、监督保障9条、回应关切15条、“三大”攻坚战24条等相关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网站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网站信息更新的标准要求,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股室报送信息量的数据进行统计,对各股室报送信息的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不断完善网站工作机制体制,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持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对网站栏目优化调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五)监督保障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我单位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安排,组织专人参加跟班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规范化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根据第三方测评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管理。2022年社会对我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总体开展良好,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人员队伍较为单薄。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股室之间的协调,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二是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

下一步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股室之间的协调,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平台内信息发布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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