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2-01-22 19:5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濉溪县公安局做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濉溪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公安系统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县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县公安局信息相关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贯彻意见精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讨论。从而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形式:

  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74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平安江淮网公开信息,还通过微博、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公开目录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概况有机构简介、机构领导、公安局各科室职能、工作动态等;发展规划有五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动态有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等;人事信息有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还有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执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责任感亟需加强。业务科室部分信息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再加上平时业务工作较忙等客观原因,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流程还不是很顺畅,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

    (二)改进措施

    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要进一步加强公安网站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安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如与申请公开、在线咨询查询、在线投诉等相结合,有效地提高网站的互动性,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由此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局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务氛围,增强局系统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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