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5-01-14 17:0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濉溪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概述

  2014年以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重点,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管理与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了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工作落实。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以局指挥中心为主干,局直科室、基层所队为补充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网络。各单位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加强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促。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濉溪县公安局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进来,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行阳光警务,提升服务质量。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社会评议办法等进一步明确,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警民联系制度,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全县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大走访、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群众评议、向群众报告工作等活动百余场次。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十二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规定社区民警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2个工作日内回访。评警系统每周统计显示,群众对我局接处警、证件办理、案件回访的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进一步密切警民联系,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印发办事手册、一次性告知单,设立警务公开专栏、办事大厅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警务信息,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办事大厅等阵地的宣传作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公开信、播放影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厅长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户籍、交通、案件等各方面的问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将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全方位公开宣传。

  建立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互联网工作格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网上信息鲜活、准确、及时,2014年,已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600余条。认真办理各网上信箱群众来信,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合理化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和采纳。局各窗口单位,派出所的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均通过网络公布。发布预警性治安动态或警示50余期,增强群防群治意识。

坚持人事、表彰奖励等内部事务公开制度,以张贴、上网等多种形式对关系民警切身利益的人事任免、工资、警衔等事项坚持全部公开,每个民警可随时查阅。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凡是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自觉接受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明确不得行使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职权目录、流程图经备案后按规定向社会发布。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等公安机关基层所队以及各业务大厅也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办事流程上墙公布,方便群众查阅、知晓,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行政权力行使程序,依托公安网“协同办案系统”、“平安江淮网·淮北”网络、政务微博等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类专项宣传活动相结合。与110宣传、志愿法制宣传、交通安全宣传等各类活动相结合,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认真组织参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周年街头宣传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影响力。通过与政务微博“微访谈”相结合,坚持博文发布与政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发布警务信息、预警提醒等博文。目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受理的群众咨询和投诉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1名工作人员总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协调和具体事务性工作。2014年度网上信息公开未产生费用,印制便民服务指南等资料与办公经费一同列支,无统计细目。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对一些群众较为关心的重大事件、重要决策公开缺乏好的公开形式,不被群众所了解。二是公开方式仍需改进。信息公开内容分类不够简明,群众不了解不知道如何获取信息。三是公开范围仍需扩展。在边远偏僻地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仍有困难,基层所队对一些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公开不够。四是政务服务理念仍需改进。部分窗口单位和民警在为群众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按程序办事等现象,办事效率不高,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持续加大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二是持续抓好政务公开落实、推进工作,抓住重点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内容,严格时限,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报送。梳理规范性文件,并定期予以审定公开、报送,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拓展公安工作的便民利民服务空间。四是进一步深化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树立公安新形象,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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