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8-01-25 16:3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濉溪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局按照市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条例》、《办法》的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第一时间上网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17年,我局继续利用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同时结合各类警营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积极向群众普及警务常识及安全知识,方便群众多渠道关注、了解公安工作。

在1月10日全国第31个“110宣传日”之际,我局围绕“公安110,为民保安宁”这一宣传主题,精心谋划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积极展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服务工作的新亮点和110接处警民警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活动期间,先后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网上网下同时报道,消防大队还通过LED宣传车播放消防知识宣传视频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现场悬挂宣传标语、横幅5条,摆放展板15块,散发宣传资料2千余份,答复咨询群众200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12月2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2日上午9时30分,由县公安局承办的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县政府门前隆重举行,主题为“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刘明常致辞。县网信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濉溪县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200余名志愿者和100名小学生参加了主题活动。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各单位信息员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加深对《条例》的运用和理解,使公开信息的流程和内容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及时公开新增栏目信息。今年以来,县政府对政务公开网进行了升级更新,为我局新增了户籍服务、精准扶贫、决策部署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栏目,我局迅速对新增栏目进行了更新,确保无空白栏目和僵尸栏目,确保栏目的鲜活性。

(三)依托互联网进行公开方式多样化。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政务舆情收集与回应工作,回应公众关切。在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公安网·濉溪站点、新浪微博“淮北濉溪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濉溪警方”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财政信息。通过强化自身建设、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有力地带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注重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进行深化,在方式上进行拓展,在措施上进行创新,着重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财务公开等工作,真正做到工作有序、方法有效、服务有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户籍、出入境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濉溪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三是通过报刊、广播、“濉溪公安”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受理的群众咨询和投诉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1名工作人员总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协调和具体事务性工作。2017年度网上信息公开未产生费用,印制便民服务指南等资料与办公经费一同列支,无统计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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