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任务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12-30 08:31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2年,县财政局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06亿元,同比增长1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4.08亿元,同比增长15.38%。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2.98亿元,同比下降27.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2.3亿元,同比下降13.83%。

(一)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积极培植优势财源。进一步推动财税政策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收入监测分析,加快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财源,掌握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发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作用,实现涉税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强化预算约束,压减一般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2596.7万元。进一步严格支出管理,统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享受发展成果。

(二)服务壮大实体经济。一是加大信贷投放。目前我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融资担保公司2家。至2022年11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97.05亿元,较年初增加89.05亿元,增长14.65%;贷款余额522.20亿元,较年初增加82.33亿元,增长18.71%;11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74.92%,比年初增加了2.57个百分点。二是完善资本市场。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奖励政策,宣传上市挂牌政策,增加上市挂牌企业影响力。开展资本市场培训,提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积极性。2022年,长兴钢化玻璃、淮玻玻璃2家企业在科创板精选层挂牌,双收种业、相恒气体2家企业在科创板基础层挂牌。三是提升金融服务。结合“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组织银企对接会,优化政银担合作环境,推进“劝耕贷”业务开展。今年以来,共开展银企对接会10次,累计为67家企业发放贷款5.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涉农服务对象需求特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入推进“劝耕贷”业务开展,截至目前累计贷款6.5亿元,有效缓解了涉农涉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难题。

(三)持续有力保障民生。一是拨付多项民生资金。拨付农村低保金及其他救助资金1.39亿元,城市低保金及其他救助资金2374.92万元,特困供养补助金4461.8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356.18万元,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37.6万元。二是推进基层医疗改革。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措施,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完善公立医院医共体制度。三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2022年初预算教育支出13.6亿元,较上年增长3.4%。截至目前,支出数17.56亿元,支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9900万元,增幅6%。目前已拨付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43亿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889.3万元。投入2058万元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1205万元加大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力度和困难幼儿资助,安排县级教育附加1.1亿元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投入1525万元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四)扎实推进“三农”发展。一是保障涉农资金投入。截至目前,我县农林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2亿元,较上年同期12.04亿元增加了0.88亿元,增幅7.3%。安排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资金2.91亿元,“两强一增”工程专项资金0.16亿元,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29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0.14亿元,发放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6。二是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重点围绕财政资金监管、财经纪律执行等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17大类23项补贴资金5.89亿元,惠及群众22.85万户,户均补贴2470元。累计监管资金15.67亿元,信息通达2000余条。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建立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濉溪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将重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优化资金直达。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完成资金分配方案及预算下达等工作。关联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监控监管,加大对重点项目监督力度,促进直达机制落地生效。截至目前,中央直达支出进度为96.2%。三是强化债务监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依法依规通过省级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和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六)促进国资保值增值。一是放权资本运作。拟定《濉溪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充分给予县属国有企业融资、投资等方面的权限,进一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强产权登记、产权流转、资产评估、资产统计、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对国有资本重大运作事项的管控,对企业运行关键环节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二是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监管,严格审批备案制度,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规范我县国有资产房租出租和国有资源的收益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水平。2022年,共下达国有资产批复23份,涉及资产1905.9万元,车辆31辆。三是做好减免工作。扎实做好减免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房租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22年2月至6月行政事业单位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199户154万元,国有企业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93户187万元。

二、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培植财源激发活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开展企业走访工作,根据濉溪县的实际情况,把各项减税降费落实到位,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纾解企业困难,增强企业后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有效盘活存量。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全面清理结余、沉淀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闲置浪费。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优惠政策,充分利用专项债、财政贴息工具等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全面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规范执收、应收尽收。

(二)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提高支出效率。一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教育、基本民生、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支出效率。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督促单位按进度支出直达资金,合理调度库款,优先保障直达资金支出。三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控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及财政风险。

(三)服务壮大实体经济,不断优化金融环境。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压实各银行机构信贷投放增长责任,组织各银行紧盯道路工程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力度,推进金融资源精准服务实体经济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兑现惠企政策资金。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切实开展助企纾困工作。重点支持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电子商务、企业挂牌融资奖补,服务业发展引导,为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四)加强国有资产和国企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拓展国企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好现有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增加造血功能,主动研究探索经营性城市开发、高新技术等新领域,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二是强化资产使用管理。建立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发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优势,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常规性、基础性的账卡管理、实物管理等工作。三是完善监管制度。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等配套规章和制度,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年度考核约束机制。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构建平安环境。一是积极防范非法集资。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实施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有效防控,确保防范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强化群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三是深化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等,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地域,努力将非法金融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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