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2024-09-30 15:22作者:stz001来源:孙疃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遭受洪涝、干旱、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侵袭,造成不同程度受灾。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2024-2025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冬春救助是岁末年初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各镇(园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把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完善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全面精准摸排

各镇(园区)按照《安徽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要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情况排查力度,组织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评估,全面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等需求,确保应救尽救。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受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详细调查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做好冬春需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救助户数、人数不得超过今年受灾救助人数,并规范填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分类情况统计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并于10月18日前完成摸排上报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突出救助重点

各镇(园区)对各村上报的汇总数据认真审核、把关,切实落实好灾害救助主体责任,保障救灾资金投入精准,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工作程序确定救助对象。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困难残疾人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人员的救助,对特殊困难群体,要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对于一般困难户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特困群体。

四、强化资金监管,注重救助实效

在接到上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后,各镇(园区)要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做到专人负责,杜绝错统、漏统,严禁虚报、瞒报。并通过“社保卡”社会化方式及时发放。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要与相关部门会商,按规定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对象,做到有效衔接,及时予以救助帮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附件:

1.濉溪县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分类情况统计表

3.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濉溪县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濉溪县2022-2023年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分类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