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濉溪县抗旱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濉防指[2019] 12号
各镇(园区),防指成员单位:
9月份以来,我县持续无有效降雨,抗旱形势日趋严峻。市防指已于 11月 11日 16时启动了抗旱Ⅲ级应急响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县防指决定自 11月 12日 9时起启动濉溪县抗旱Ⅲ响应。
一、各镇(园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实行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抗旱保苗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持续做好人畜饮水安全工作,确保抗旱保苗工作扎实推进。
二、各镇(园区)要密切监视墒情、苗情、旱情、灾情,做好旱情分析;抓住有利时机,广泛动员群众,全面掀起抗旱保苗高潮。
三、农水部门要加强水源调度,保障抗旱用水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田间管理技术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大抗旱投入;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开展全方位服务;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要加大抗旱机械设备、资金、用油、用电等保障协调工作。
四、各镇防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安徽省抗旱条例》的规定,依法组织抗旱保苗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损失。对有条件组织抗旱而不作为的,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9年11月12日
报:市防指,市水务局,市应急局。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