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06-11 16:23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019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进入5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3起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教训极为深刻。省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2010号),详见附件,请认真学习贯彻。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和全面开展“1+N”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把各行业企业的所有有限空间辨识出来、管控到位,确保所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的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具体包括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粮食、物资储备等行业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和煤矿、危化、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

三、整治内容

(一)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不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未建立管理台账;

(二)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未采取连续通风和检测措施;

(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在现场或未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五)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不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六)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以及未经企业负责人审批作业;

(七)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未实施应急演练。

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鲁孝诗任组长,负责专项整治全面工作;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梁敦福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负责各自领域内专项行动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0515日起至2020630日结束,分企业自查自改、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排查、市安委办抽查等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515日至531)

各企业要结合即将进入盛夏季节,有毒有害气体易挥发、用水用电需求增大导致有限空间检维修增多等实际,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以及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排水、卫生、环保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要开展全方位的风险隐患排查。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治到位。

(二)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排查阶段(61日至620日)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区域内(领域内)各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督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要求,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没有遗漏。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市安委办抽查阶段(620日至630日)

市安委办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开展督查,每个县区、园区管委会至少抽查3家生产经营单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县(区)安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扎实推动检查整治工作实施。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县(区)安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到实处,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检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今后凡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1-2人死亡事故的由市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县(区)安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要利用此次检查整治的契机,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橱窗、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于6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对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未报送总结的单位将视为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岳洋;联系电话:5255519;邮箱:zhk3056167@163.com

 

附件: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

      事故的通报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 514日印发

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