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1-04-19 15:42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预案版本: 2019-09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2.2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3  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3.2  信息报告

3.3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应急响应程序

4.3  现场处置措施

4.4  信息发布

4.5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救援总结

6  预案管理

7  附  件

7.1  预案编制依据

7.2  事故分类分级

7.3  事故单位及政府部门响应措施

7.4  应急保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应急预案,详见附件7.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局长

副总指挥  副局长 总工程师

主要职责

1、负责单位预案的制定;

2、组建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5、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应急局日常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由应急救援股负责,负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应急器材的保养维护等。

救援指挥部内设综合小组、事故调查和现场警戒小组、抢险抢救小组、善后保障小组等四个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2.2.1 综合小组

1、由局长、办公室(人事股)主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股长、政策法规股股长、监察大队队长组成,局长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3)向县政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必要时与市应急救援中心联系,将指挥部请求援助的意见报送市应急救援中心;

5)负责事故现场摄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6)负责事故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及与外界新闻舆论的通报;

7)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事故调查和现场警戒小组

1、由分管领导、有关股室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证言和资料;

2)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3)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4)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5)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

6)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抢险抢救小组

1、由分管领导、应急救援股股长、防汛办主任、危化股股长、矿山股股长、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股长、工商贸股股长、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办公室主任组成,分管领导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危险评估、勘察,提出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2)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4)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负责做好现场洗消,降低危害程度;

6)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2.4善后保障小组

1、由工会主席及各股室有关人员组成, 工会主席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伤员运送和医疗救治;

2)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

3)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

4)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5)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

3预警与信息报告

3.1重大危险源管理

督促检查各镇、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核销。

专业检查、经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零点行动等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单位、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县应急局,每半年将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市应急局。

3.2信息报告

3.2.1信息报告规定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1)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及时上报至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可先用电话快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2) 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2.2信息报告内容与处置

一、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三、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四、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续报,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五、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立即与事故单位和有关镇(部门)联系,并进行调查核实。接到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向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报告核实结果。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六、事故信息经初步查证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淮北煤监分局),并书面通知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3.3预警行动

依据市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县防震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重大危险源监控、辖区内企业上报的预警信息、日常监管发现的隐患和趋势预测,对有可能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及时进行预警。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公告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预警公告发布的同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职能股室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对特别严重的情况及时提请应急指挥部提升预警级别。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超出本预案应急能力的事故,在启动本预案同时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市安监局,提请启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局相关应急预案。

4.2 应急响应程序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局长应立即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局属各职能股室应按各自职能要求展开救援工作,事故信息报告和信息沟通由政策法规股股长负责、事故核实与跟踪由政策法规股股长和监察大队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由局长负责。

4.3现场处置措施

4.3.1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

一、火灾事故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二、爆炸事故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3.2煤矿事故

一、瓦斯、煤尘事故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使矿井空气中瓦斯、煤尘含量达到安全标准。同时查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范围,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

二、透水事故

根据事故煤矿和相邻煤矿水文地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资料,确定水源和水量、透水地点及透水量,以及事故矿井容水量;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做好排水、控制水工作;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

三、矿井火灾

确定矿井火灾的原因及波及的范围、遇险人员情况;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避灾路线迅速撤离井下人员。根据矿井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置。

四、矿井顶板事故

确定冒顶位置、面积、高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再次冒顶的危险;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抢救。

4.3.3非煤矿山事故

一、井下开采重大透水生产事故

事故单位应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并清点井下返回地面人员,迅速启动矿井所有排水设备。

二、塌方事故

设法向塌方区域输送空气、水、食品,与被困人员建立通信联络,调集挖掘机、钻机、钢管、木料、掘进设备,进行挖掘、清理、抢救。

三、爆炸和机械事故

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对救人需要移动现场的要认真做好标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人为故意破坏现场。

4.3.4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应具有救援资格或经专业培训人员,必须佩带好个人防护器具,确保安全情况下才可以参与救援。   

2、救援人员应熟悉抢险救援器材使用,或者由有使用抢险救援器材经验者带领。   

3、科学施救,不可自作主张,先救人后保设备、先急后缓、尽量降低事故损失。

4、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注意清点人数。

5、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

4.4信息发布

本局下属各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政策法规股股长和监察大队队长为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负责人,通报外界的事故信息内容必须经局党组同意并报县分管领导后方能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4.5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人员得到救护和妥善安置,汇总各救援小组情况汇报后,应急总指挥可以宣布应急救援终结。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受伤与救援伤亡人员补偿安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害救助、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2救援总结

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应急终止后,将应急救援总结送交事故调查组。

事故发生单位在应急终止后,应向事故调查组报送事故应急处置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预案组织修订和演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

7.1预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5.《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6.《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 号)

9.《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

10.《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

11.《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厅〔2012〕130号)

1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濉溪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7.2事故分类分级

  

类别

等级

 

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品油管道除外)行业领域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领域

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一般事故

尾矿库发生洪水漫顶、管涌、滑坡、垮坝等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行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金属冶炼行业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其它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中发生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它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类别

等级

 

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品油管道除外)行业领域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领域

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较大事故

尾矿库发生洪水漫顶、较大规模管涌、滑坡、溃坝等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行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金属冶炼行业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其它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中发生的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它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下的事故

  

类别

等级

 

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品油管道除外)行业领域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领域

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重大事故

尾矿库发生洪水漫顶、大规模管涌、滑坡、溃坝等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行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金属冶炼行业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它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中发生的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它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类别

等级

 

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品油管道除外)行业领域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领域

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特别

重大事故

尾矿库发生洪水漫顶、大规模管涌、滑坡、垮坝等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的事故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行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的事故

金属冶炼行业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它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中发生的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它一次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重大涉险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安监总厅〔2012〕130号)分级

 


7.3事故单位及政府部门响应措施

7.3.1事故单位响应措施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7.3.2事发地政府部门响应措施

事发地政府及其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

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有关地方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指挥应急救援。

7.4应急保障

7.4.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部门应急值守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消防救援大队:119   县人民医院:120

7.4.2 应急队伍保障

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7.4.3应急专家保障

1.煤矿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徐泽权

男

1966.12

高级工程师

采煤

本科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

徐陆军

男

1967.08

高级工程师

机电

大专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3

孟  波

男

1979.07

高级工程师

机电

研究生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4

李  伟

男

1974.03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5

杨俊峰

男

1972.02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6

李金堂

男

1969.07

高级工程师

采矿

大学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7

王  见

男

1965.09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8

吴  瀚

男

1974.07

高级工程师

掘进

本科

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

9

张  敏

男

1968.04

高级工程师

采煤

中专

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

10

朱发和

男

1978.10

高级工程师

机电

研究生

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

11

段昌标

男

1971.02

高级工程师

采煤

中专

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

12

董京阁

男

1983.05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

13

钱  宏

男

1985.06

高级工程师

采掘设计与掘进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14

刘伟民

男

1968.12

高级工程师

煤矿生产信息化管理和创建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15

张世泰

男

1980.09

高级工程师

采矿技术和现场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16

刘东风

男

1971.12

高级工程师

采掘设计与掘进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17

张  浩

男

1968.05

正高级工程师

采矿工程和矿井建设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18

庞矿安

男

1963.10

正高级工程师

采掘装备配套与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19

杨道召

男

1977.06

正高级工程师

矿井建设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20

魏胜田

男

1968.07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及地测防治水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煤矿

21

程兴浩

男

1968.05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煤矿

22

朱  剑

男

1974.11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及地测防治水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煤矿

23

张  帆

男

1968.12

高级工程师

煤矿采掘现场管理

大专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煤矿

24

张儒卫

男

1963.11

高级工程师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大专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煤矿

25

时孜昌

男

1974.06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26

陈旱生

男

1978.08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27

段江勇

男

1977.12

高级工程师

煤矿安全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28

翟建斌

男

1977.06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29

周天津

男

1980.05

高级工程师

采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30

潘培成

男

1979.08

高级工程师

采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31

沈士成

男

1972.11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袁店一井煤矿

32

李学良

男

1963.05

高级工程师

采煤、掘进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33

徐张保

男

1976.12

高级工程师

采煤、掘进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34

陈  明

男

1966.12

高级工程师

矿井运输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35

张  鹏

男

1965.02

高级工程师

矿井基本建设

研究生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36

夏驰苟

男

1967.07

高级工程师

矿井供电运输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37

权治平

男

1969.10

高级工程师

煤矿机电运输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机电装备部

38

杨振洲

男

1963.01

高级工程师

采煤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

39

朱传峰

男

1967.09

高级工程师

煤矿地质及防治水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

40

石井堂

男

1973.12

高级工程师

采矿工程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

41

徐传运

男

1965.06

高级工程师

矿井掘进 

双大专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

42

蒋玉虎

男

1968.09

高级工程师

煤矿机电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选煤厂

43

许吉祥

男

1965.08

高级工程师

选煤

大专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选煤厂

44

杜振伦

男

1962.04

正高级工程师

煤矿工程建设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45

许帮贵

男

1963.08

正高级工程师

煤矿采矿工程

研究生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46

张  杰

男

1970.11

高级工程师

电气设计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47

王中登

男

1974.08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48

姚军峰

男

1977.09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49

戴宝来

男

1966.09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0

王  勇

男

1966.01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1

龚梦秋

男

1984.10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2

段二丑

男

1978.10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3

张  峰

男

1964.01

高级工程师

采煤设计及安全评价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4

周  伟

男

1981.05

高级工程师

信息科技、生产调度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55

赵长红

男

1973.04

高级工程师

采煤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56

刘  涛

男

1982.04

高级工程师

采煤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57

晏正义

男

1981.07

高级工程师

采煤

研究生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58

徐雪亮

男

1982.10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59

赵宏志

男

1977.10

高级工程师

掘进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0

庆先斌

男

1970.09

高级工程师

地质测量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1

王庆永

男

1974.07

高级工程师

矿山设计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2

黄正练

男

1964.06

高级工程师

矿山安全监管

中专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3

孙辉煌

男

1970.02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4

周拥军

男

1971.07

高级工程师

采煤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5

朱乐章

男

1976.07

高级工程师

矿山行政管理

研究生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66

侯宜江

男

1969.10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涡北煤矿

67

胡开芹

男

1968.11

高级工程师

地测防治水

双大专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8

丁允杰

男

1963.10

正高级工程师

采矿技术

研究生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9

阚世进

男

1980.05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朔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0

张振营

男

1984.10

高级工程师

掘进技术

本科

淮北朔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1

范  颖

男

1966.08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2

李  龙

男

1979.02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3

徐继营

男

1982.02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4

桑旭东

男

1983.06

高级工程师

地测防治水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5

代  岩

男

1980.02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6

谢法桐

男

1963.10

高级工程师

通风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7

韩昌伟

男

1971.09

高级工程师

采矿

研究生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

78

程汪杰

男

1966.07

高级工程师

矿山测量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79

张 超

男

1984.03

高级工程师

地测防治水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0

张茂林

男

1978.09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1

朱学文

男

1967.03

高级工程师

地测防治水

大专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2

雷 雨

男

1970.12

高级工程师

机电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3

岳 巍

男

1975.01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4

何建华

男

1971.05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5

王 奎

男

1965.08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6

吴发红

男

1967.08

高级工程师

地测防治水

大专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7

邹瑞峰

男

1977.10

高级工程师

一通三防

本科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2.非煤矿山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秦桂展

男

1974.03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

张  峰

男

1964.01

高级工程师

采矿设计及安全评价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

费传良

男

1962.03

高级工程师

采矿

大专

濉溪县玉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吴明光

男

1959.11

高级工程师

地质工程、安全工程

本科

淮北市鑫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

李富宝

男

1963.10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6

佘昌亚

男

1971.11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7

朱振环

男

1962.07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8

李运山

男

1966.02

高级工程师、安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地质工程、安全管理

本科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

刘训虎

男

1965.12

高级工程师

机电、安全监管

本科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

耿继森

男

1965.03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安全管理、特种设备

本科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

乔如瑞

男

1962.01

高级工程师

地质钻探、安全工程

大专

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葛中勤

男

1969.06

高级工程师

地质钻探、安全工程

本科

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章中九

男

1969.01

正高级工程师

矿山安全评价、矿山治理、地灾治理

本科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

14

尉玉稳

男

1964.09

高级工程师

矿山安全评价、矿山治理、地灾治理

本科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

15

李树旺

男

1972.11

高级工程师

矿山安全评价、矿山治理、地灾治理

本科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

16

邓凡华

男

1969.04

高级工程师

矿山安全评价、矿山治理、地灾治理

本科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

17

刘  铭

男

1967.10

高级工程师

采矿

中专

淮北市东鑫矿业有限公司

18

徐钦明

男

1973.05

高级工程师

爆破技术、矿山开采

本科

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赵  勇

男

1972.09

高级工程师

采矿

本科

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化工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廖  俊

男

1963.09

高级工程师

危化

本科

安徽雷鸣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刘亚松

女

1970.05

高级工程师

精细化工、化学工程

本科

安徽雷鸣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

谢  辉

男

1965.06

高级工程师

化工安全

本科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4

段百军

男

1955.06

高级工程师

化工工业

中专

安徽奥瑞化工有限公司

5

张海风

男

1959.11

高级工程师

化工

本科

淮北焦化厂

6

张书华

男

1965.10

高级工程师

化工

本科

安徽省百舸实业有限公司

7

朱益民

男

1967.02

高级工程师

化工

本科

安徽江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

孟  浩

男

1964.08

高级工程师

特种设备检验与管理

本科

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中心

9

徐文清

男

1965.11

高级工程师

特种设备检验与管理

本科

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中心

 

 

4.工商贸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刘训虎

男

1965.12

高级工程师

机电、安全监管

本科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耿继森

男

1965.03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安全管理、特种设备

本科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葛  斌

男

1956.02

高级工程师

安全监督

本科

淮北市淮海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4

耿  耿

男

1975.08

高级工程师、安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机电、安全管理

本科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5

朱  林

男

1967.11

高级工程师

机电、安全监管

大专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6

戴  冰

男

1978.01

高级工程师

电力生产安全监督

本科

大唐淮北发电厂

 

5.建筑施工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李运山

男

1966.02

高级工程师、安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地质工程、安全管理

本科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刘子静

女

1978.07

高级工程师

建筑施工

本科

淮北市淮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

丁文庆

男

1968.04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4

王胜波

男

1970.12

高级工程师

土木工程建筑及结构设计

本科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

韩静芳

女

1979.05

高级工程师

电力设计及安全技术

本科

淮北万里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6

范新河

男

1968.05

高级工程师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本科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7

冯忠信

男

1965.08

高级工程师

施工现场安全

本科

淮北淮海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

荣成军

男

1972.12

高级工程师

建筑施工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

朱邦栓

男

1974.11

高级工程师

建筑施工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

张亚鹏

男

1973.12

高级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政水资源管理

大专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6.消防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王  旭

男

1964.08

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管理

本科

安徽省烟草公司淮北市公司

2

蒋  伟

男

1981.09

工程师

消防

本科

淮北市消防支队

3

罗  利

男

1986.10

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

本科

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

4

杨  磊

男

1987.08

工程师

消防安全管理

本科

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5

孙  涛

男

1975.01

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6

单开磊

男

1980.11

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7

刘继辉

男

1979.08

高级工程师

消防设计及安全技术

本科

淮北万里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8

翟明超

男

1985.03

高级工程师

机电、消防安全管理

本科

淮北矿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

王拥军

男

1969.08

中级经济师

消防安全管理

本科

淮北市供电公司

10

朱  洁

男

1966.01

工程师

消防监管

本科

濉溪县防震服务中心

11

薛立龙

男

1973.12

工程师

危化安全技术评价

大专

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7.交通运输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荆大永

男

1965.02

高级工程师

电气自动化

本科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2

田爱民

男

1969.02

高级工程师

交通运输

本科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3

刘平等

男

1967.0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

交通管理

研究生

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

周美林

男

1972.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

交通管理

本科

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8.应急救援专业组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专业

特长

学历

所在单位

1

高登友

男

1969.05

高级工程师

矿山救护

研究生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救护大队

2

陈继忠

男

1967.06

高级工程师

矿山救护

本科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救护大队

3

孟  浩

男

1964.08

高级工程师

特种设备检验与管理

本科

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中心

4

徐文清

男

1965.11

高级工程师

特种设备检验与管理

本科

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中心

5

汪付华

男

1962.03

高级工程师

气象预报服务

本科

淮北市气象局

6

蒲建宇

男

1983.03

高级工程师

安全监察管理

研究生

淮北市供电公司

7

杨光辉

男

1975.11

高级工程师

安全监察管理

本科

淮北市供电公司

8

张贵连

男

1972.05

高级工程师

安全监察

大专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袁店一井煤矿

9

张亚鹏

男

1973.12

高级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政水资源管理

大专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7.4.4 应急装备保障

应急装备主要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必要时可请求市应急局支援。

7.4.5 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经费使用范围为应急救援器材的购买及保养、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外出观摩与学习、发生事故时应当由本局承担的费用和其他与应急救援相关的费用。

应急相关费用由局长审批签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