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批复的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调整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衔接资金97.5962万元。
二、调整结果
本批次共调整县级衔接资金97.5962万元,用于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自种自养项目。分配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附件1:濉溪县2021年产业到户项目调整明细表.xlsx
附件2:濉溪县2021年刘桥镇产业基地项目调整明细表.xlsx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