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于2021年市级(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的公告

2021-09-02 11:02来源:濉溪县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2021年市级(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1年市级(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第二批)衔接资金9000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衔接资金9000万元分配县农业农村局823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23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分配县文旅体局50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分配县交通运输局103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分配167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分配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乡村振兴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附件1 濉溪县2021年市级(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2 项目管理费分配明细表.xlsx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