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淮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3-10 17:02作者:hbj001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排查,夯实责任、推进整改”的原则,对全市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方式

(一)分局自查。各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建立排查清单。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要点》内容,对每家被检查单位逐一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逐条责令整改,要求企业限期高标准、高要求完成整改。

(二)市局抽查。在各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对各分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

1.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情况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淮环函〔2021〕153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环函〔2021〕190号)文件要求,针对2021年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核查企业落实整改情况,特别是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企业。

2.企业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21〕885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皖环办秘〔2021〕28号)等文件要求,对各分局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重点

1.重点企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省级抽查不达标和基本达标的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超过(含)100 吨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各类督察中存在涉危险废物类突出问题的企业。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持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2.重点行业。涉及重金属、“三致”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色、石化化工、焦化、医药、印制电路板制造等重点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行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平均达标率低的行业。

四、检查结果应用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结果作为对分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指标评分的依据。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综合评估为不达标和基本达标的经营单位,整改完成前不得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各分局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21〕885号)文件要求,参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要点》(附件1)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做到应查尽查,建立问题清单,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同时结合《淮北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核实各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情况,并督促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申报。请各分局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市局;每月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清单(附件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被抽查单位情况记录表(附件4)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附件5)及企业整改报告(纸质材料)报送市局,盖章的电子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联系邮箱。各生态环境分局和支队每月底上报本月检查情况到固废中心汇总,并在月初进行通报该工作开展情况。

市局将结合上报材料、固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于次月对各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抽查。

 

联系人: 李费远      张凤龙

电  话: 17709611321  13026056185     

邮  箱: fenglong2305@126.com

 

附件: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要点

2.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清单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被抽查单位情况记录表

5.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0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淮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