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濉溪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涂晓飞解读《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濉防指12号)

2022-07-04 16:49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省防办《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皖防指办〔2022〕5号),淮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水务局、国网安徽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供电公司联合制定的《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淮防指办〔2022〕3号)下达我县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5万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支持基层农业排灌和防灾减灾工作,按照市防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县河道节制闸及国有中型排灌泵站重要性、基层财政等情况,下达县水务局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5万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联合水务、发改、供电等部门下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濉防指〔2022〕12号)。

四、突出特点

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的原则,用电指标主要用于我县国有排灌站的排灌用电和国有大中型河道节制闸蓄水、引水、提水、调水用电。

五、主要内容

下达县水务局用电指标5万千瓦时,均为到户兑现电量,9月底前有效,要求县水务局按照省防办《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皖防指办〔2022〕5号)和市防办《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淮防指办〔2022〕3号)要求,协调县供电部门做好用电指标兑现工作,不得超过用电指标,不得挪作他用,并要求将兑现电量及时报至县防指备案。

、保障措施

该项工作涉及到应急、发改、水务、供电等部门和用电主体。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和完成,建立了沟通平台,由应急部门统筹协调,及时跟踪掌握工作动态,并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协同配合,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打算

防灾减灾工作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以实实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切实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解读人:涂晓飞(濉溪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部门:濉溪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凯

联系方式:0561-6887783

    附:《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排灌抗灾用电指标的通知》(濉防指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