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禁火令】淮北市发布森林禁火令
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2023-09-28 18:23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9月28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禁火令,禁火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禁火区域为全市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我市森林禁火令。在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严禁吸烟、丢烟头、野炊、明火照明、烧火取暖;2.严禁炼山、烧田埂(坎)地边、烧疫木、烧秸秆、烧灰积肥、烧杂草、烧垃圾、烧荒开垦、点烧隔离带;3.严禁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4.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带火作业和爆破作业;5.严禁放飞孔明灯;6.严禁在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存放可燃物;7.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