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 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县行政区域内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及国有煤矿研石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机制,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指导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落实应急通信和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保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行政执法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对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开展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检查。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
纳入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
三、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61.8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61.8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9.16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6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1.8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6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63万元,占74.5%;项目支出398.18万元,占25.4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1.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61.8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16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16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2万元,占1.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04万元,占3.27%;卫生健康(类)支出34.92万元,占2.24%;城乡社区(类)支出133.8万元,占8.57%;住房保障(类)支出76.2万元,占4.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47.23万元,占79.8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转入冬春救助资金;二是增加人员工资类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63.63万元,占74.5%;项目支出398.18万元,占25.4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普调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01万元,支出决算为4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7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19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党政储备人才。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次性奖励。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53.79万元,支出决算为5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53.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010.9万元,支出决算为97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执行。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冬春救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22万元,比2021年减少269.15万元,下降73.07%,主要原因是应急事务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5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8.14%。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部门共组织对“应急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该项目主要用于减少灾害损失、防范安全风险,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工作,2022年全县应急工作平稳,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县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应急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应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应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应急工作经费有效的提高自然灾害等风险的防范应对能力,增强了突发事件救援能力、保障了安全执法检查,减少了灾害损失、防范了安全事故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执行未完全到位,绩效管理指标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历年决算数据及下年工作计划,使编制预算更贴合应急工作需求,细化绩效管理指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濉溪县应急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县行政区域内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及国有煤矿矸石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文件第三项第十二条: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财政支持保障、社会化服务补偿、“生命通道”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征用等制度。应急工作经费项目是县财政对应急工作的支持保障。2022年应急工作经费1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应急工作经费150万元
阶段性目标:2022年1-12月,完成应急工作经费150万元,按应急工作需要进行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应急工作经费使用效益,对县级应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单位领导班子参与,内设职能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构成,针对2022年执法检查、案件查处、防汛抗旱、灾害处置、救灾救援、宣传培训等应急管理主要工作方面进行了自评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分析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总结经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评价逐项指标,县级应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应急管理局职能(县委办[2019]16号):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依据进行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标准,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进行项目支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
提高自然灾害等的防范应对能力,增强了突发事件救援能力、保障了安全执法检查。
(四)项目效益情况。
应急工作经费有效的提高自然灾害等风险的防范应对能力,增强了突发事件救援能力、保障了安全执法检查,减少了灾害损失、防范了安全事故风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政务公开电子信箱:sxxaj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