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示

2024-04-01 17:11作者:ajj001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示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和《关于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包保责任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11号)要求,为严格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行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人和职责,加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联系包保对象

非煤地下矿山企业。

  三、联系包保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职责,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所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了解地下矿山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改等工作信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每年不少于一次开展非煤地下矿山督查检查,汛期等特殊时段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对矿山企业安全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及时推动落实。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动态管理,确保措施有落实,推进有力度,联系包保有实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要对矿山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研判,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开展有针对性联系包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督导巡回检查,协助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和防范化解工作。

(三)强化纪律,务求实效。要按照联系包保不包办、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防止走过场和搞形式,全力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2022年7月18日公布的《 濉溪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示》同时废止。

 

 

 

 

 

附件: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包保责任明细表

 

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包保责任明细表

序号

监管企业名称

地址

开采矿种

是否长期停工停产

监管部门

包保领导(职务)

备注

1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百善镇

铁矿

县应急管理局

孙进  县委副书记、县长

 

2

淮北市东鑫矿业有限公司

四铺镇

铁矿

县应急管理局

  常务副县长

 

3

濉溪县玉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铺镇

铁矿

县应急管理局

鲍锐  副县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