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2023版)

2025-02-13 09:47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附件10
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规范类)
序号 名称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规范内容 收费标准 委托主体 申报条件 工作流程 办理时限 实施层级 备注
1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秘〔2017〕118号)附件第3项。
市场调节价 行政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一)受理: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窗口收件、快递收件)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二)审查:提交业务股室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必要时到现场复核;
(三)决定:局领导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四)办结:对办件申请进行汇总、检查和归档;
(五)送达:办理有关审批文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窗口送达、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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