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3710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资金3710万元,分配县农业农村局210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相关产业项目,450万元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分配县人社局710万元,用于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分配县文旅体局30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韩村镇淮海村文旅产业发展项目;分配县乡村振兴局150万元,用于实施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濉溪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项目明细表.xlsx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