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及重新分配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及重新分配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收回濉溪县蔬菜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并重新分配使用,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调整使用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整结果
1.原则上同意收回濉溪县蔬菜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3000万元。
2.原则上同意将收回资金用于以下方面:县交通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400万元、进村入户道路项目77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00万元;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30万元;临涣镇陈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600万元。
二、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2145,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1:濉溪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明细表.xlsx
附件2:濉溪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新分配表.xlsx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