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3141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资金3141万元。分配县农业农村局3011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牵头实施相关产业项目(含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400万元)、11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分配县人社局130万元,用于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2145,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濉溪县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项目明细表.xlsx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