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单 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1
濉溪县委编办
建议将三(一)3.整合职能第二行“依法赋予”修改为“落实”。
已采纳
2
濉溪县消防救援局
建议在四(三)后增加“各镇要将消防救援装备采购、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需求予以保障”。
其他单位及公众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