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开发管理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贯彻落实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及其各项配套政策、法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实施工作;研究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和上报省、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励的单位和人选,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开展奖励表彰活动;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组织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流动、考核、奖励、惩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政策,按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事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调配事宜及雇佣管理;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开发管理股(人力资源市场股)股长 宗勤 办公地点:濉溪县人社局四楼 联系电话:0561-6085230 邮编:235100 邮箱:sxlbj6077948@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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