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管理股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查处和督办劳动违法案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对劳动人事仲裁经办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负责人:张正民 办公地点:濉溪县人社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1-6077771 邮编:235100 邮箱:sxlbj6077948@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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