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

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4-20 16:5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是主管全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信息工作,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的方针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编制社会保险各险种征缴计划;

  二、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及年审工作;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的申报、注销和审核等工作;

  三、负责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的稽核工作;

  四、负责对参保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

  五、负责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建帐、管理及资金配置工作;

  六、应承担的其它有关工作。

  七、保障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的安全运行及维护;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濉溪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信息中心)

  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文秘工作。做好印章管理、文秘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新闻报道和信息编报工作。

  4、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规划、实施以及考核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中心劳动纪律管理和行风评议工作。

  6、保障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的安全运行及维护;。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1、配合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统计、综合分析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决策;按时向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提供各险种基金征缴收入数据。

  2、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到账处理工作,定期和财政、地税、国库等部门核对基金入库数,编制会计、统计报表,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做好财务分析。

  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完善本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4、编制管理本中心经费预算和决算,做好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票据和财务档案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登记股

  1、负责办理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含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分立、合并)登记、注销登记及其发证、卡工作。

  2、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审核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资格,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参保人员基数增、减变化工作,并为参保人员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信息档案。

  3、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各险种月度征缴计划(报表),按时向地税及相关部门传送;编制个体工商户(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度征缴计划(报表),并做好本股室业务档案整理、归档移交以及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账户征缴管理股

  1、负责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个人账户)管理,做好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合并、终止、销户等工作。

  2、按规定划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款项(冲账),对个人账户维护管理并做好个人账户信息的公告工作。

  3、按规定向退休审批机关、待遇支付机构提供参保人员缴费及个人账户记录情况。

  4、负责参保职工在职死亡丧葬费、抚恤金资格认定和金额核定工作,负责办理参保人员出国、死亡等情况个人帐户余额结算处理工作。

  5、负责做好本股室业务档案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保险稽核股

  1、认真贯彻《社会保险稽核办法》,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对社会保险业务运行情况和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跟踪稽核,并建立从稽核通知书到稽核工作记录、稽核告知书、稽核整改意见书等规范的制度。

  2、负责参保单位、个人社会保险费欠费统计,建立欠费情况管理台账,会同地税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3、积极配合执法监察、地税等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开展社保登记证年审工作。

  4、负责对要求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核实工作;对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信访接待、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负责人:濉溪县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主任李超  

   办公地点:濉溪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办公电话:0561-608506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点—17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