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5-08-11 16: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创业及人才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推进大众创业及人才服务工作规划。
    (二)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
    (三)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共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四)规范使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人才库,收集人才供求信息,开展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和职业介绍。
    (五)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等服务。
    (六)负责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进镇、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体系。
    (七)负责全县失业保险业务审核发放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按时足额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
    (八)负责管理辞职、辞退、终止聘用、解聘人员及暂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技工学校)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统筹协调各股室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相关单位工作的协调;负责文件的收发和各项工作材料撰写与新闻宣传;负责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负责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审核、申报及资金管理工作。
    (二)就业失业股
    实施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负责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促进就业岗位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社保补贴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及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业务的审核发放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按时足额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组织开展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人员管理以及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三)创业服务股
    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县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工作;对全县各镇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小额担保贷款推荐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创业街、创业园、创业点的管理工作。
    (四)人力资源市场股
    组织全县劳动中介活动;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统筹全县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人才服务股
    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就业见习、人事代理、人才招聘、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人员管理工作;建立人才库,收集人才供求信息,开展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和职业介绍。
    (六)社保服务股
    负责原国有、集体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档案托管和劳务代理;负责大学毕业生的档案接收、运转、查阅,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及与档案有关的政审材料等。

    中心负责人:濉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 唐怀升  办公地点:濉溪县人社局二楼   办公电话:0561-6087265  邮箱:sxlbj6077948@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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