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征求《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03-27 15:12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部、委、办、局:

    现将《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329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无意见也需反馈。

联系人:唐怀升          联系电话:0561-6085575

邮箱:sxxcyg@163.com

 

 

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27   

 

 

 

 

 

 

 

 

单位名单:

各镇(园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督查考核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农投公司

 

 

 

 

 

 

 

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皖政〔202263号)、《创业淮北行动方案》(淮政〔202247号),持续推进小老板培育工程工作打造创业品牌鼓励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濉创业并重,以小老板培育工程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创业资源,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创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建立全面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创业政策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完善有利于大众创业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小老板来源于农村、分布于农村、扎根于农村的优势,鼓励小老板带动百姓就业,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每年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8家左右,小巨人企业1家左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创业者1000名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团县委、县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800人以上,其中线下培训7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

——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相关银行)

——每年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镇(园区)〕

三、工作举措

(一)优化培育政策。

1.设立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按不少于10/人,各镇(园区)财政每年按不少于5/人的标准设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确保贷款担保基金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各镇(园区)

2.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放宽担保方式,降低担保门槛,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30万元、4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园区)〕

3.支持青年创业。落实《安徽省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扎实开展青年创业者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积极组织优秀项目参加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牵头单位:团县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4.落实减税降费。按规定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的,利用线上线下宣传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享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5.提供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返濉在濉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搭建培育平台。

6.开辟创业孵化空间。按照选址灵活、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各镇(园区)、村(社区)利用废旧学校、厂房和闲置的办公场所,改建农民工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对已建成的园区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制度,确保各镇(园区)至少建成1个农民工创业园,为缺乏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场地扶持。支持建设申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大学生返乡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并给予一定资金额度补助。〔牵头单位:各镇(园区);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团县委〕 

7.认定帮扶车间。充分利用村级集体低效使用或闲置的办公用房、厂房等资产,建设乡村振兴车间,优先选择在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村委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周边选址建设。通过招商引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经营主体投入车间建设。支持市场主体以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为主要方式,建设标准化厂房式乡村振兴车间每年认定一批乡村振兴车间、乡村振兴示范车间、乡村振兴工厂。〔牵头单位:各镇(园区)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8.打造品牌亮点。深入摸排创业小老板需求,新建濉溪县小老板创业园,园区包括综合办公楼、标准化厂房、创业指导服务区等多功能区域,为创业者提供一体化创业服务场地。(牵头单位:县农投公司;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9.搭建交流平台。依托长三角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借助青年商会女企业家联谊会、创业促进会等协会,搭建交流平台强化创业资源交流共享。(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妇联、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发挥濉溪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外地濉溪商会等引才返乡前沿平台作用,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成功引导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服务站、商会按照引导人数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优化培育服务。

10. 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创业培训机构硬件和师资力量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服务功能。紧密结合小老板、返乡创业人员的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组织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周六创业课创业大讲堂等不同主题和形式的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找准创业方向、理清创业思路;加大对已创业人员开展经营管理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力度,组织创业安徽高校训练营、小微企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联合县委党校开设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专题课程班,提升党员干部引导服务创业的意识、素质和能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提供针对性指导。组建创业专家指导团,聘请国家级、省级专业创业指导老师,邀请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创业代表等组建创业指导团。通过创业意识培训指导、宣传创业典型案例、解读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加深群众对创业工作的了解,激发群众创业激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强化就业优先。统筹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优化招聘计划,打造“2+N”招聘品牌,精准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着力服务企业用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工会县妇联等)

(四)精准分类培育。

13.分群体专业指导。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聚焦创业意识培育、创业必备素质创业实操问题、创业前景与政策等方面,通过分群体宣讲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导师专业创业指导、分享创业成功经验等形式,加强对创业重点群体的指导,提升创业者综合能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局、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等)

14.分行业针对性帮扶。针对农业、制造、建筑、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教育等不同领域,组织小老板开展观摩学习、交流座谈,相互借鉴、创业经验分享等,通过针对性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等)

(五)选树培育典型。

15.树立创业典型。持续推进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 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明星返乡创业之星并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镇(园区)〕

16.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荐优秀创业者和创业项目参评创业安徽之星”“安徽省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安徽省优秀创业项目等,加大对获评的优秀创业者和团队的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17.营造创业氛围。围绕主导产业,打造特色鲜明、活力迸发的创业城市品牌,拍摄《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专题宣传片》,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讲好濉溪创业故事,弘扬创业精神,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升级培育版本。

18.实施高企培育行动。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通过协同创新方式开展技术研发,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严格落实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县市场局)

19.推动电商品质提升。充分发挥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对促消费、助产业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电商培训、网销产品、品牌培育、招商引资,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电商企业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打造一批龙头电商企业。对注册的个体电商、电商企业当年纳入限上单位统计的,经县统计部门认定,在享受县服务业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市场局)

20.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主动做好企业服务,打造一批省市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小老板培育工作。在县人社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及监督考核等工作。各镇(园区)要成立相应组织体系,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打造特色创业品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形成上下联动。加强统筹协调,把创业工作作为部门重点内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县持续推进小老板培育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量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营造宣传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遴选一批创业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小老板、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推荐为劳模候选人或给予一定政治荣誉,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工作例会、检查督导制度。对在工作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镇(园区)、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督查考核中心;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

1.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县直单位).doc
    2.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各镇、园区).doc
    3.濉溪县小老板培育工程2024年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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