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津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6-03-17 10:1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安徽津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濉溪县南坪镇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庙台行政村廖圩中心村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该项目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逾期将视为无拖欠,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该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6317-2026416

联系电话:0561-60611720561-6073339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