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3-10-10 16: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第二章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二、社会经济概况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三、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现状

五、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分析

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一、分区的原则和方法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一、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三、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四、工程效益分析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二、法律法规保障

三、科技保障

四、资金保证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六、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附表:

附表一   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表

附表二   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表

附表三   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规划表

附图:

附图一   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图

附图二   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以及《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25年)》精神,加强我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少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发展,制定《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监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安徽省小型以下矿产资源储量规划划分标准》、《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修订版)》《安徽省56种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等相关办法及标准;

3、《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25年)》、《淮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濉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濉溪县行政区域范围。

四、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6—2025年为规划期,划分为两个阶段: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25年。

第二章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濉溪县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南部,东经116°23′~116°59′,北纬33°17′~34°01′。东临宿州市,南接怀远县、蒙城县,西连涡阳县和河南省永城市,北靠淮北市区,辖区面积1981.6km2。

濉溪县地处淮北平原中部,其余为广阔平原,海拔23.5~32.4m。境内沟渠纵横,水资源较为丰富。主要河流有萧濉新河、王引河、南沱河、浍河、北淝河等,均属淮河水系。

县境处于北温带,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季风明显,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适中。年平均气温14.5℃,年平均降水量862.5mm。年平均蒸发量1743.1mm,无霜期平均为203天。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15年末县辖11个乡镇,1个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下设25个社区居委会,213个村民居委会。239个行政村(居),辖区总人口110.35万人。

2015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11.67万人,全县户籍人口102.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75万人,农业人口66.38万人,城镇化水平35.01%。

区位比较优越,交通、通信便捷。境内有符夹铁路、徐阜铁路,省道303和泗许高速公路、从县区中部东西向穿过。合徐、济祁高速公路从县区东部、西部边缘南北贯穿,加上101、201、202省道和县道网状分布,交通便利。

濉溪县工业经济发展较快,基本形成了以煤炭、电力为主,轻纺、化工、机械电子、酿造和高科技工业等协调发展的工业体系。农业生产发展迅速,是皖北地区的主要产粮区之一,是国家小麦生产基地和大豆生产基地。近年来,濉溪县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5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一产增长4%、二产增长12.2%、三产增长9.1%。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三次产业结构比优化为18:52:30,二、三产业占比较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

2015年濉溪县地区生产总值(GDP)233.2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89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5.26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5.95亿元,增长9.6%,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7.8:60.6:3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885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69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2元。

国通煤矿和北辰煤矿。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4、徐楼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04)

分布于濉溪县百善镇徐楼铁矿影响区域,面积4.34km2。区内矿山以地下开采的铁矿为主,主要为濉溪县徐楼铁矿,金属矿山开采采用回填法,发生采空塌陷的可能性较小。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金属矿山开采引发的废渣废水污染、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5、四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05)

分布于濉溪县四铺乡,面积22.11km2。区内矿山以铁矿为主。主要为淮北市鑫成矿业有限公司陈庄铁矿、安徽省濉溪县刘楼铜铁(金)矿、濉溪县玉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铺铁矿、濉溪县前常铁铜矿四家金属矿山,金属矿山开采采用回填法,发生采空塌陷的可能性较小。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金属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Ⅲ)

该区分布于濉溪县境内各个乡镇,面积1406.83km2,区内以砖瓦粘土矿为主,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矿山开采造成土地资源破坏等。其中,部分闭坑的砖瓦粘土矿山已实施治理,主要治理措施为废弃建筑拆除,场地平整复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等。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现状

2003-2015年,全县共完成土地复垦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项目32个,主要为煤矿采空塌陷区及砖瓦粘土矿压占破坏区,共治理面积7.67km2(计766.92hm2),共投入治理资金21285.56万元,其中获得中央国家级资金2060万元,地方(市县)资金10258.3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967.17万元。主要治理措施有:

1、濉溪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申请国家和省政府专项资金,对县辖区历史遗留矿山,尤其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较大的塌陷区进行治理,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开展了矿山灾害治理设计和施工工作;

2、濉溪县国土资源局管理部门主动采取整合矿权等形式将部分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资源优化整理,并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落实到矿山企业;

3、部分矿山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个别有条件矿山企业积极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本矿山地质灾害成因及发展技术论证工作。

全县大多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已编制完成,个别矿山因中途停采、整合等原因,方案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分析

(一)土地资源破坏发展趋势

1、采空塌陷损毁土地发展趋势预测

濉溪县采空塌陷主要产生于煤矿采区和部分金属矿矿区,历史遗留的老煤矿大多已经闭坑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因煤矿开采形成的老采区大多数已基本稳沉,再次发生采空塌陷的可能性较小。对于正在生产或拟生产的矿山,部分矿山采用了边开采边充填法(如重点采用的离层带注浆充填法)进行开采,其产生采空塌陷的可能性也将会逐渐减少。但仍有可能发生采空塌陷现象,以两大矿业集团为例:预测淮北矿业集团到2017年新增沉陷面积6.61km2,到2019年新增沉陷面积5.47km2,到2022年新增沉陷面积5.02km2;预测皖北煤电集团到2017年新增沉陷面积5.66km2,到2019年新增沉陷面积2.12km2,到2022年新增沉陷面积1.02km2。

2、岩溶塌陷损毁土地发展趋势预测

随着濉溪县境内岩溶塌陷点附近矿山闭坑废弃后,区内不再抽排地下水,引发岩溶塌陷的可能较小。

3、工业广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占用土地发展趋势预测

目前濉溪县境内矿山总计165处,其中生产矿山56处,停产矿山9处,新建矿山1处,已关闭矿山99家,随着砖瓦粘土矿山的恢复治理,砖瓦粘土矿山占用土地面积将会有所减少。煤炭、金属矿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尾矿库等随着综合利用率的提高,占用土地面积将会逐步减少。

(二)地下水资源破坏发展趋势预测

濉溪县矿产资源储量较丰富,开发前景广阔,矿山保有储量大,剩余服务年限较长。随着矿山开采规模的扩大,开采层位及深度的增加,预测规划期末深层地下水位会随着矿山的疏干排水而降低,形成大范围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因此,矿山的疏干排水将会加剧矿区范围内及矿区周边的地下水均衡破坏。

(三)矿山废水、废渣污染发展趋势预测

濉溪县矿山井下废水年产量较大,各矿井均有较完善的废水处理设备,经处理后的废水综合利用率也在逐步提高。总体而言,随着废水利用水平的提高,污染发展趋势逐步减小。

濉溪县矿山废渣年产量较大。废渣多用于井下空区充填、铺路、建筑材料,多余部分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濉溪县拟改扩建以及新建选煤厂、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等对煤矿企业产生的煤矸石进行利用,但也随之将产生粉煤灰和炉渣等固体废弃物,故必须采取有效的综合利用措施减轻煤矸石堆放、煤灰和炉渣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影响。总体而言,随着废渣利用水平的提高,污染发展趋势逐步减小。

(四)矿山排水对地下水均衡破坏发展趋势

由于矿山开发的客观要求,再加上许多技术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矿山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系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破坏作用,从而使地下水循环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地下水环境系统无论在数量上、质量上、区域上都发生了大的变化。

濉溪县采煤排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煤矿的开采对浅层地下水资源影响不大。随着濉溪县新建煤矿相继投产及开采规模的扩大,规划年内地下水的抽排量将会逐年增加。地下水的大量开采造成了地下水均衡的破坏,对地下水系统产生了一系列的破坏,使地下水循环受到很大的影响。随着矿区地下水的开采造成矿区周边地区的地下水位随着开采范围和深度的加大而不断下降,改变了区内地下水流向和地下水均衡,使地下水位频繁升降,水力坡度变陡,形成更大面积的开采或疏干漏斗区。

对于濉溪县刘桥、百善等老矿区,煤炭资源几近枯竭,开采量日趋减少,矿区疏干排水量也随之减少,因此老矿区深层地下水位不会继续降低,深层地下水位在矿区闭坑后可自然恢复。对濉溪县新建矿区,随着矿山开采规模的扩大、开采层位的增加,深层地下水位也会随矿山的疏干排水而降低,形成新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区。

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紧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实际,着力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破除阻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投入、科研等机制障碍,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局面,有效推进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着力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恶化危及矿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存安全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构建绿色发展型、环境友好型矿山,推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落实“边开发、边治理”制度,着力做好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事后评估工作,适时采取措施,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治理。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统筹兼顾、区分主次,抓重点、补短板,加强重点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工作,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确保新建和生产矿山不欠新账,逐步偿还历史旧账。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区周边环境相协调,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园则园、宜建则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恢复治理综合效益。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方法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防治技术,鼓励技术创新,逐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科学技术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查明全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化监管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数据更新;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重点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显著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有序推进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改善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发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二)近期目标(2016~2020年)

1、已建和在建矿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

2、到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50%以上。

3、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01个,治理面积44.88km2,投资估算约8.30亿元。

专栏一濉溪县2016-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主要规划目标

目标类别

规划内容

指标

属性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完成濉溪县辖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监测网点建设

利用濉溪县现有采空塌陷监测点、水土环境监测点、地下水文监测点,建立矿山监测网点

预期性

动态监测信息系统

在监测网点建设基础上,利用实时遥感影像,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系统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

20%

约束性

废水处理率

达标排放

约束性

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90%

约束性

废土废石综合利用率

90%

约束性

金属尾矿处理利用率

35%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制度基本完善、体系健全、水平明显提升

预期性

绿色矿业发展

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

3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80%

预期性

(三)远期目标(2021~2025年)

完成全县2项重要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实现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化和动态信息更新、实时发布查询及预报预测;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进一步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新建、生产及闭坑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35%以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25%以上;不断加强矿山建设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建设,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达标率(40%),大中型矿山占比不低于90%,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实现“环境友好型”矿业发展。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一、分区的原则和方法

(一)分区原则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1月编制的《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濉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根据淮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分析,参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分区结果,结合濉溪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将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四个等级。

(二)分区方法

采用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A)

濉溪县境内主要包括柳孜隋唐大运河码头遗址、临涣古镇、淮海战役临涣总前委旧址临涣文昌宫、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临涣小李庄、淮海战役双堆战场旧址共5处国家级和省级文保单位,将其划分为4个重点保护区。

即隋唐大运河柳孜码头遗址重点保护区(A-01)、临涣古城遗址和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临涣文昌宫重点保护区(A-02)、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临涣小李庄重点保护区(A-03)、淮海战役双堆战场旧址重点保护区(A-04)。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B)

任楼深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B)

本区面积26.75km2。主要矿山为任楼深部煤矿。预测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采空塌陷,造成土地、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民居可能需要搬迁,需重点预防。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

1、刘桥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1)

本区面积46.24km2,主要矿山为刘桥煤矿、刘东煤矿等。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采空塌陷,重点治理煤矿沉陷区,恢复环境基本功能。

2、临涣、海孜、童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3)

本区面积121.3km2,主要矿山为临涣煤矿、海孜煤矿、童亭煤矿。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采空塌陷,重点治理煤矿沉陷区,恢复环境基本功能。

3、任楼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3)

本区面积42.03km2,主要矿山为任楼煤矿,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采空塌陷,重点治理煤矿沉陷区,恢复环境基本功能。

3、青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4)

本区面积44.86km2。主要矿山为青东煤矿,目前矿山在生产,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重点治理区。

4、孙疃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5)

本区面积112.30km2,主要矿区有孙疃煤矿,杨柳煤矿。目前矿山均在生产,是目前主力矿井,人类工程活动剧烈,且已经形成了采空塌陷,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重点治理区。

5、五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6)

本区面积81.69km2,主要矿山有五沟煤矿、界沟煤矿、袁店一矿。五沟煤矿、界沟煤矿都为大型煤矿,是目前主力矿井,人类工程活动剧烈,已经形成了采空塌陷,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重点治理区。

7、邹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C-07)

本区面积33.91km2。主要矿山为邹庄煤矿。目前矿山在生产,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采空塌陷,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重点治理区。

(四)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

1、黄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01)

本区面积13.67km2。主要矿山为黄集煤矿。黄集煤矿新建,主要建设工程建设缓慢,未造成较大的地质环境问题,人类工程活动一般,属一般治理区。

2、卧龙湖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02)

本区面积34.04km2。主要矿山为卧龙湖煤矿,卧龙湖煤矿于2018年4月闭坑,人类工程活动剧烈,且已经形成了采空塌陷,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一般治理区。

3、百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03)

本区面积19.29km2,主要矿山为百善煤矿,矿山于2016年关井,矿区采矿塌陷逐渐稳定,人类活动一般,待沉稳后进行治理措施,属一般治理区。

4、蔡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04)

本区面积8.74km2。主要矿山为国通煤矿、北辰煤矿,分别于2015年、2014年政策性关闭,目前矿区采矿塌陷逐渐稳定,人类活动一般,待沉稳后进行治理措施,属一般治理区。

5、徐楼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05)

本区面积4.34km2。主要矿山为徐楼铁矿,目前矿山在生产,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一般治理区。

6、四铺、三铺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D-06)

本区面积22.11km2。主要矿山为三铺铁矿、前常铜矿、陈庄铁矿、刘楼铜铁(金)矿。目前矿山在生产,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属一般治理区。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一、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

根据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优先安排自然保护区、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工程设施(水利、电力、能源、通讯等)所在区域、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优先安排代表性强、保护与治理效益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优先安排历史遗留的停采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目标和任务,本着“先急后缓、统筹规划、重点部署、分责实施”的原则,规划期内主要从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创新等几方面部署工程,按近期(2016-2020年)和远期(2021-2025年)两个阶段实施。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一)近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在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濉溪县煤矿采空塌陷区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等。集中力量分批安排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101个(见附表3),治理面积44.88km2,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占比达到69%。减少土地占用,降低环境污染;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应充分利用矿区废水,循环利用选矿废水;生活废水达标处置,充分用于场区绿化、消防等。

(二)远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进一步落实各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统筹部署,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开展城市外围、偏远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逐步开展砖瓦粘土矿、稳沉区采空塌陷的治理工程等。分期分批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8个(见附表3),治理面积19.95km2(采空塌陷区治理面积具体以稳沉区治理设计面积为准)。各项治理工程完工,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所在地政府进行统一维护、管理。

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责任划分情况,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条例》,按照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矿区损毁土地复垦。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积极开展山水林田湖系统综合治理,提高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利用程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融资渠道,鼓励各方力量开展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

三、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期内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12.59亿元,其中,近期工程(2016-2020年)投资约8.30亿元,远期工程(2021-2025年)投资约3.99亿元。资金筹措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生产、新(改、扩)建、有主闭坑等有责任主体矿山,由矿山企业自筹;二是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及政策性关闭矿山,由属地政府财政资金统筹解决;三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制定投资优惠政策和收益分配政策,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按“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确保投资人利益,鼓励包括外商在内的社会投资。

四、工程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发挥土地的效益,按照宜林、宜垦、宜景、宜渔、宜居等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最佳方案,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如:对面积广、深度大、积水多的塌陷坑,可选择发展水产、养殖业,利用深积水塌陷坑修建精制渔塘,提高了经济效益,改善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充分利用了塌陷地形成的水资源,复垦的成本较低,并且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水产品、肉类、蛋类食品等,而且投资回收期短,效益在短期内就能实现,还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提高人民收入。

在治理过程中,可以从矿山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等)中回收矿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能够基本消除或减轻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改变局部地质环境状况,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提高了植被覆盖率,美化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治理土地可增加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消除群众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对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思想。

(三)环境效益

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减少地面扬砂扬尘,绿化、美化了地貌景观,消除了“视觉污染”,提升了当地环境质量和品位,改善了调查区县郊形象和投资环境。使环境与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一)加强管理,建立责任机制

濉溪县人民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负总责。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部门要监督矿山企业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垦。

(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采矿许可证审批前的会审工作,严格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影响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容易产生较严重地质灾害的新建矿山一律不予通过,特别是品位极低,市场需求疲软的矿山,从资源开发的源头上把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关。

(三)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内部监督机制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建立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并监督制约的防范违法机制,各业务环节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健全内部会审制度。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管理,要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二、法律法规保障

(一)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相关治理标准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定期上报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报告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和治理基金制度。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对矿山企业必须明确标准要求,依法监督检查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

(二)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依据本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本县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建立、完善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体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必须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实施绿色矿业政策、建立矿业循环体系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之路,在矿业生产领域,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

三、科技保障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实用技术研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方法,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防治技术,矿山“三废”处理和废弃物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新技术,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发展绿色矿业。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要按照循环经济实施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的基本要求,实现“适度开采、高利用、低消耗、低排放”,提高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和谐型经济模式。

四、资金保证

(一)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

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出资,谁得益”的原则,强化矿山企业责任,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的力度。矿山企业在新建、变更、延续采矿权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综合开采条件、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年限、地区开支水平等因素,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中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治理修复。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资金需求,企业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方案资金需求的原则,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按照企业准备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在预计开采年限内按照产量比例等方法摊销,并计入生产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同时,矿山企业需在其银行账户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的提取。

基金由矿山企业自主使用,根据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工程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等,专项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质环境修复和治理。

矿山企业的基金提取、使用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执行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矿山企业应当依据经审查通过的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相关工作情况。

(二)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对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老矿山、闭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周围,铁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的已毁山体,按照属地化治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将治理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其中对于具有显著环境效益的治理项目,以省和各级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努力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同时制定各项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拓展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煤体,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环保日”宣传和全民普法。增强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及法律观念。加强对采矿人和矿山作业人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知识培训,转变轻保护、重效益的旧观念,树立矿山资源开发与保护要并重的思想。并通过表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先进典型,公开处罚造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使矿山生产与环境保护井然有序,建设绿色矿山。

六、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自查自纠,依法做好违法行为的处理。对于矿业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矿山企业,要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对拒不治理和治理后未达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破坏的矿山以及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周围,铁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直观可视范围禁采区的现有露天石材开采矿山,由当地政府全部予以关闭与取缔。

(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检查维护

对政府投资的治理项目,要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实施与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公告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进行施工,项目完成后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予当地政府以保障工程的后期维护与监管工作。

第八章附则

一、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电子文档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规划》经市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由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三、本《规划》是濉溪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依据。

四、本《规划》由濉溪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15年,濉溪县开发利用的主要矿种有煤、铁、砖瓦粘土矿,开发利用的矿山165个,其中,煤矿18个、铁矿5个,砖瓦粘土矿142个。其中大型矿山10个,中型矿山9个,小型矿山4个。年产量2561.03万吨,矿业总产值69.24亿元,从业人员41627人,利润-21.87亿元。截至2015年底,采矿权批准开采登记总面积494.62km2,其中煤炭矿区面积489.34km2,占矿区总面积98.93%。

1、能源矿产

煤:矿山18个,生产矿山11家,在建矿山1家,关闭矿山6家。其中大型10个,中型6个,小型2个,矿石产量2422.01万吨,产值66.67亿元,从业人员40612人,利润-21.03亿元。

2、金属矿产

铁:矿山5个,生产矿山4家,停产矿山1家。其中中型3个,小型2个,矿石产量139.02万吨,产值2.57亿元,从业人员1015人,利润-8425.97万元。

3、非金属矿产

全县有砖瓦粘土矿山142个,由于政策原因关闭矿山93家,停产申请转产矿山8家,生产矿山41家。

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大量能源、原材料,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一)矿山地质灾害

1、采空塌陷

濉溪县矿山开采形成的采空塌陷主要分布于濉溪县各大煤田采区,部分金属矿山采区也有小规模采空塌陷产生。据本次调查,截至2015年底,全县采煤沉陷区累计面积达到80.20km2。其中部分塌陷区已积水成湖,衔接成片。

2、岩溶塌陷

濉溪县共查明矿山岩溶塌陷地质灾害1处,分布在濉溪县刘桥镇煤矿开采影响区的姜洼岩溶塌陷,规模为小型。

3、地面沉降

濉溪县地面沉降发生在濉溪县的临、海、童煤矿区,以临、海、童三矿工业广场为中心,下降量超过200mm的沉降区约40km2,呈一椭圆形,长轴方向为北西向,沉降区不均匀沉降使沉降区内房屋开裂,地面下沉,其中临涣矿工业广场下沉699mm,海孜矿工业广场下沉525mm,童亭矿工业广场下沉420mm。从临涣煤矿最新资料,临涣煤矿工业广场1986年7月下沉213mm,至1992年11月下沉493mm,平均下沉速度为47mm/a;2001年6月下沉669mm,至2004年10月下沉699mm,平均下沉速度为10mm/a。

(二)资源破坏

1、土地、植被资源占用破坏

(1)地面塌陷造成的土地、植被资源占用破坏

濉溪县地面塌陷破坏土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其次为建设用地。大片土地的塌陷使农田无法耕种,村庄无法居住,部分塌陷的土地难以恢复,长期荒废,难以规划利用,影响土地的增值和农民的收益。据本次调查,截至2015年底,全县采煤沉陷区累计面积达到80.20km2。

(2)露天采矿场、工业广场、废土(石)堆场造成的土地、植被资源占用破坏

濉溪县露天开采矿山主要为砖瓦粘土矿。众多砖瓦粘土矿的开采破坏了大量的土地、植被资源,破坏土地类型分别为林地和耕地。砖瓦粘土矿取土坑造成对土地资源严重的挖损破坏,另外,煤矿和金属矿开采工业广场及固体废弃物堆放场亦会对土地、植被资源产生压占破坏。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濉溪县取土区、工业广场、废土(石)堆场造成的土地破坏面积共计约6.90km2,其中砖瓦粘土矿总破坏土地面积约4.70km2。

2、水资源破坏

目前,矿业开发对水资源的影响最大的地区主要是各大煤矿矿区,抽取的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水和岩溶裂隙水。影响与破坏的方式主要表现在含水层结构破坏和地下水位影响两个方面。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地下水位下降形成漏斗与岩溶塌陷。

区内北部岩溶发育,由于大量抽取岩溶水,引起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进而发生岩溶塌陷。

(三)环境污染

1、矿山废水污染

矿山开发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堆存的固体废物对矿区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影响很大。矿山企业附近的地表水常作为其矿坑水、废水、固体废弃物淋漓水的排放场所,而使地表水直接遭受污染。

(1)地表水现状

根据《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对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的分析,濉溪县矿区的纳污水系主要为濉新河、王引河、南沱河、浍河、北淝河等。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属于中度污染。依据2015年均值分析,Ⅱ类水质断面占8.3%,Ⅲ类水质断面占8.3%,Ⅳ类水质断面占25.0%,Ⅴ类水质断面占25.0%,劣Ⅴ类水质断面占33.3%。

(2)矿井水现状

矿区各生产矿井经多年生产,井下排水量趋于稳定,处理后的矿井水成为矿区的一个重要水源。目前各生产矿井的矿井水利用率偏低。根据收集《濉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资料,濉溪县现有生产矿井井下总排水量为51521m3/d,扣除生产用水后,可供利用的水量约为35169m3/d,年供水量为1283万m3;另外,选矿废水的排放量约为1444m3/d,年供水量为52.72万m3。

2、矿山废渣污染

濉溪县矿山废渣主要为矿井矸石及洗选矸石、矸石电厂的粉煤灰及炉渣,还有少量的尾矿废渣等。根据收集《濉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濉溪县排放固体废弃物273.73万吨/年,矿山煤矸石及粉煤灰堆积会产生氟污染,煤矸石中氟含量均值为217.6mg/Kg,远高于克拉克值,煤矸石中的氟淋滤后殃及土壤,使植物氟含量超标,造成氟污染。

(四)景观破坏

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破坏),主要是由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造成的地面变形,改变原有地形地貌,使原本平坦的地形变为地势低洼向塌陷区中心倾斜的斜坡地形,部分地段成为积水区。另外,濉溪县砖瓦窑厂取土坑和煤矿、铁矿工业场地等压占破坏土地植被资源,开采范围内原生的山体植被被破坏殆尽,取而代之的是裸露的土坑和废渣堆场,植被资源和地貌景观的破坏造成了严重的视觉污染,原本绿意悠悠、生机盎然的山体变的残破不全,破坏了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

三、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结果,将濉溪县矿山地质环境划分为7个严重区(Ⅰ)、5个较严重区(Ⅱ)和1个一般区(Ⅲ)。

(一)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

1、刘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01)

分布于濉溪县刘桥镇,面积46.24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桥第一煤矿、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刘二矿)。其中,刘桥二矿矿山采空塌陷区已实施了治理。主要措施为通过挖高填低,恢复为耕地和鱼塘。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2、韩村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02)

分布于濉溪县临涣、韩村、五沟等乡镇,面积122.37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煤矿、临涣煤矿和童亭煤矿三家矿山。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以及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其中临涣煤矿采空塌陷区已实施了治理,主要措施为采空塌陷区回填恢复为建设用地和耕地。

3、南坪任楼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03)

分布于濉溪县南坪镇任楼煤矿影响区域,面积44.03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任楼煤矿。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该矿山采空塌陷区已实施了治理。

4、临涣青东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04)

分布于濉溪县临涣镇青东煤矿影响区,面积44.87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青东煤矿,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5、孙疃-杨柳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05)

分布于濉溪县孙疃镇和四铺乡,面积112.30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杨柳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两家矿山,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6、五沟-袁店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06)

分布于濉溪县五沟镇、韩村镇,面积81.70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袁店一井煤矿、安徽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五沟煤矿、安徽界沟矿业有限公司界沟煤矿三家煤矿矿山,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7、南坪—双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07)

分布于濉溪县南坪镇、双堆集镇,面积29.80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邹庄煤矿,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

本区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较严重,根据地理位置进一步可分为7个区:

1、铁佛卧龙湖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01)

分布于濉溪县铁佛镇西部,面积34.05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卧龙湖煤矿,卧龙湖煤矿采空塌陷区企业已实施部分治理。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

2、百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II-02)

分布于濉溪县百善镇,面积19.29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濉溪县百善煤矿。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煤矿开采产生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破坏等。其中采空塌陷区已实施了治理。主要主力措施为通过挖高填低,恢复为耕地和鱼塘。

3、蔡山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II-03)

分布于濉溪县四铺乡,面积8.74km2。区内矿山以煤矿为主,主要为濉溪县国通煤矿和北辰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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