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914003
王新华因保管不善,将濉国用(1990)第426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宗地座落:濉溪县房庄村东丁楼。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新华
2022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