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3-01-12 16:3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濉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相关情况报告

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精神等共计20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等各项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思想。印发《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给各分管领导,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统筹安排部署,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年初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主要负责人对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和部署,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股牵头,各科室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人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全面取消工业项目线下专家评审会审查。全面取消规划核实电子证件照,并入联合验收环节。搭建“多测合一”智慧成果共享平台,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一个平台,成果共享”,提供实时、集成化的一站式服务。不断强化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意识。设立“周末办”窗口,推行预约延时办理服务;进一步提升濉溪县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质量。

3.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把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委会、中心学习组等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领导班子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间,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规定贯穿始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4.围绕大局,坚决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一是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确定到2035年我县耕地保护目标为136826.02公顷(205.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5783.09公顷(188.6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1.93%,二是持续推进违法用地整治。2022年卫片违法用地60个问题,已整改47个问题面积459.73亩,剩余13个问题正在督促申报办理、整改和准备拆除。三是精心组织土地出让。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标准,共出让土地82宗,出让土地面积4036.67亩,成交额14.24945亿元。四是极协调开展批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供地率达73.77%,完成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大于60%的考核任务,开展优质供地服务,注重存量土地优先使用。

二、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局工作规则,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按要求及时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制定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土地管理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系统培训、法治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实现跨部门服务事项联动办理、抵押登记与银行贷款协同办理“一次不用跑”、不动产权属证明网上查询一证通办,持续领跑。建立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发放新《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宣传单页、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册(页)5000余份。五是深化权力事项梳理和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机构改革后废止权力事项梳理、县级单位权力清单集中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动态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维护更新和核心指标提升。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一是积极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制度。二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凡土地出让,规划调整,土地征收等重大事宜,均实行集体研究、集中会签、集体决策、必要时举办座谈会和听证会。针对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听证的按期举行2次听证,针对规划方案公示申请听证受理1次。按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制度,对执法队伍、执法依据等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2022年继续由维智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审查、修改合同、起草法律文书6项,编写《土地行政登记案例》1项,推动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作用;支持和鼓励法律人才储备和培养,探索统筹培养调用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内容、环节、事项、责任主体,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做好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培训工作。针对土地巡查及矿产资源公示,协同市局完成2022年矿业权人(濉溪县境内)勘查开采27个信息公示工作,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宗面积84.76亩。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坚持阳光政务。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建设主动公开平台;依法公开征地等重要信息;通过各类媒体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指南、目录。编制自然资源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18件,均办结。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复议,加强执法行为事前,事中监督,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2021年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32件。案件办理期间,我局认真组织研究,及时提交答复书、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行政负责人员出庭应诉,指派专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认真履行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落实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并反馈。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职责。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初信初访工作办理水平。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规定期限完成省领导第一批次接访3件,信访积案2件。及时化解重点信访积案,及时解决社会矛盾,较好完成信访维稳任务。

六、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落实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针对10人以上群众来局访事件,党委一把手亲自接访,针对凯鑫府群众群众上访,我局积极召开听证会,针对群众诉求进行耐心解释,未出现越级上访行为。

三、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行政执法的意识逐步形成,土地行政执法行为逐渐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土让环节中由于前期征迁安置补偿问题未解决到位,群众产生上诉信访等行为。少数项目中的“准净地”出让,由于后期拆迁难度大,无法及时交付土地,影响政府诚信,限制了土地市场的良性发展。(二)镇基层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欠缺,执法辅助人员普遍缺乏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三)查处违法用地难度较大。一方面发现土地、矿产等违法行为时,强制措施种类少,不能解决突发性违法问题;另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无相关法律依据可供强制执行,导致处置迟迟不能到位。(四)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善,缺少有效的权利运行监督机制,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普法教育较为广泛,群众接受度不高。

四、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正确面对自然资源法律制度重构新形势,准确把握法治工作新使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细节,提升业务能力。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对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和法治督察整改任务,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推进执法监管工作,加大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认真抓好日常巡查,将执法“关口”下移前移到基层,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量、最大限度降低违法用地存量,建立健全矛盾预警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胜诉率。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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