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拟组织编制《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21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sx6089736@163.com。
一、基本情况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南部片区位于淮北市濉溪县南部,东至规划淮昌路、南至规划基地南路、西至淮新南路、北至规划华夏路。片区总面积140.5375公顷。片区路网发达,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推动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支持陶铝新材料研究院等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
2.《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持续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煤炭产业优化布局、产业转型升级和煤炭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煤-焦-化-电-建一体化发展,推动煤炭、煤化工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3.《淮北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充分利用淮北煤炭资源禀赋,依托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立足焦化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加快煤化工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向下游延伸拓展,建设长三角乃至国内独具特色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高地。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片区规划以工业用地为主,成片开发主要实现工业发展功能。主要规划用途详见下表。
表1 片区主要规划用途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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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面积 |
比例 |
|
工业用地 |
84.1088 |
59.85% |
|
科研用地 |
26.5521 |
18.89% |
|
防护绿地 |
14.7426 |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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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用地 |
13.4209 |
9.55% |
|
供电用地 |
1.7131 |
1.22% |
|
总计 |
140.5375 |
100.00% |
四、规划符合性
该片区位于《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用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拟建设项目和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计划在2024-2028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