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3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sx6089736@163.com。
一、基本情况
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位于濉溪县南部次中心西部,东至经二路,南至纬三路,西至振兴路,北至雁鸣大道,片区总面积39.9092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重点强调推动以濉溪县百善镇为中心的淮北南部次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南部次中心,以南部次中心为县域新中心,树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样板。
2.有利于南部次中心增强城镇人口吸纳力、产业承载力、综合竞争力,解决生产性搬迁(避险搬迁)、空心村治理、教育医疗,形成功能性集聚,提升片区城市品质,促进南部次中心与百善镇的发展建设互为有机、融为一体、同步发展。
3.有利于推进产业新兴化、城镇新型化、生态休闲化城镇综合建设,科学构建城乡格局并确定开发强度,便捷对外交通,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同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明确发展定位。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片区规划以工业用地为主,成片开发主要实现工业发展功能。主要规划用途详见下表。
表1 片区主要规划用途统计表
|
规划用途 |
面积 |
比例 |
|
工业用地 |
23.4393 |
58.73% |
|
排水用地 |
0.8673 |
2.17% |
|
教育用地 |
2.5044 |
6.28% |
|
防护绿地 |
2.0707 |
5.19%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1.0275 |
27.63% |
|
合计 |
39.9092 |
100.00% |
四、规划符合性
该片区位于《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用地符合《南部次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拟建设项目和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计划2024-2026年完成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通过成片开发,以重点项目为契机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发展,成片开发后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开发强度得到提升,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得到提高。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