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淮北市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因《方案》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日至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8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sx6089736@163.com。
一、基本情况
淮北市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片区位于濉溪县南部次中心西部,东至经二路,南至纬三路,西至振兴路,北至雁鸣大道,片区总面积48.5442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重点强调推动以濉溪县百善镇为中心的淮北南部次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南部次中心,树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样板。
2.通过对片区的整体开发建设,规范片区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整合了土地空间资源,实现城镇土地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成片开发集中建设区高品质发展,可以进一步优化南部次中心国土空间布局。
3.有利于南部次中心增强城镇人口吸纳力、产业承载力、综合竞争力,是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完善区域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通过提升片区城市品质,促进南部次中心与百善镇的发展建设互为有机、融为一体、同步发展。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4.通过完善片区内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服务、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南部次中心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完善城市功能、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等目标,引导本片区生产、生活有序协调发展,实现了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片区规划以工业用地为主,成片开发主要实现工业发展功能。主要规划用途详见下表。
表1片区主要规划用途统计表
规划用途 |
面积 |
比例 |
工业用地 |
23.4414 |
48.29% |
商业用地 |
2.3684 |
4.88% |
医疗卫生用地 |
6.8894 |
14.19% |
排水用地 |
0.8673 |
1.79% |
防护绿地 |
2.6081 |
5.37% |
城镇道路用地 |
12.3696 |
25.48% |
合计 |
48.5442 |
100.00% |
四、规划符合性
该片区位于《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用地符合《濉溪县百善镇BSZCZDY-01、BSZCZDY-02单元详细规划》。
五、拟建设项目和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计划2024-2028年完成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通过成片开发,以重点项目为契机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发展,成片开发后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开发强度得到提升,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