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完成(进展)情况
1.做好要素保障。一是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共12个批次或项目,面积3254.4750亩,其中批次用地7个,面积301.0305亩,单独选址项目共5个,面积2953.4445亩。二是已完成供地36宗,面积1426.97亩,其中:划拨供应各类建设用地21宗,面积801.16亩,招拍挂出让供应15宗,面积625.81亩,成交额1.5469亿元。已完成2025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内项目划拨供地4宗,面积为47.91亩〔任务21宗,面积为4733.21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内项目招拍挂出让供地3宗,面积为126.55亩〔任务10宗,面积为566.26亩〕。
2.发挥规划引领。报送2025年度开发边界调整计划,双堆集镇、临涣镇、百善镇、铁佛镇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县规委会审议。
3.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一是截至4月11日,濉溪县已找回耕地2090.99(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找回370.67亩),找回面积占净减少比重为19.02%。二是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轮延包数据整合汇交”目前正在向县财政局申请采购指标。“濉溪县国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已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4月22日开标;2025年度日常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正在开展公开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协助市局完成2024年度矿山企业储量年报的上报。
4.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一是2025年濉溪县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共计7个,总面积为5615.29亩,其中耕地4728.89亩,目前孙疃煤矿102采区采煤塌陷地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项目二期、童亭矿8173工作面采煤塌陷地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项目、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原海孜煤矿84、86采区、422、424工作面采煤塌陷地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项目一期三个项目已验收,剩余项目有序推进中。二是4次督察全县2025年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情况,巡查临涣镇张楼村张庄、王庄抢建情况,拟定濉溪县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上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
5.推动为民助企发展。一是宅基地使用权应登记160152宗,已登记145894宗,登记率91.1%;已发证到户145894本(含电子证照),发证到户率91.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数194宗,已登记发证宗数15宗(其中房地一体宗数7宗),不具备发证宗数179宗。已完成1条林权数据录入(未向省厅汇交数据)。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高频业务类型“全程网 办”,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企业窗口”、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作为常态化日常工作。保交房项目7个,共1712套,已交付5个项目1393套。已办理总产1393套,占交付套数100%;已办理转移登记602套,占交付套数43.2%。三是出具S503双堆集镇至站前路工程等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件、规划条件14件,办理濉溪万达等用地规划许可22件、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等工程规划许可33件。
6.深化法治自然建设。一是推送政策汇编1次,进行1次“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8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负责人参加1次行政诉讼开庭;积极做好信访化解工作,办理各类信访件19件、12345平台35件。二是2024年度濉溪县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11个7.09亩(耕地6.53亩),其中农民建房9个4.59亩(耕地4.44亩),工业用地1个百善镇黄新庄村高速水稳站2.09亩(已拆除0.91亩,剩余1.18亩将于4月份拆除)、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个,0.41亩为双堆集曹坊村村民活动广场(正在组卷)。2018-2023年度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涉及新增违法用地446个2481.97亩(耕地1725.8亩),已整改到位400个(包括部分整改)2333.84亩(耕地1643.54亩),耕地面积整改率(政策扣减后)92.97%。2022-2024年南京督察局共计反馈我县违法用地问题90个。其中,2022年反馈36个,2023年反馈37个,2024年反馈1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9个问题,整改率98.89%。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濉溪县土地报批工作,根据镇(园区)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组织开展征地相关业务培训,根据项目需求不定期召开土地要素保障会议。
2.积极协调县财政局给予采购指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轮延包数据整合汇交”已经进入公开招标流程;“濉溪县国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待4月22日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开展工作按时提交工作成果;2025年日常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计划4月开展公开招标工作,确保完成2025年度日常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3.重点围绕省厅年度考核范围内的2009至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批次的批供情况进行清理处置。首先在土地报批时强化源头控制,探索建立批供一体制度,项目用地单位在申请报批土地时,即提交供地申请、立项批复等供地所需前期材料。对批而未征的地块,根据未征地块实际情况,各镇、园区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制定一地一策的解决办法,化解未征地块群众矛盾,及时进入供地程序。针对未供未用的地块,各镇、园区新引进的项目优先安排使用,既节省报地时间,又保证土地供应。
4.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工作,继续依法规范做好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巩固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实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跨省通办,继续协助办理剩余保交房转移登记和林权入库。
5.持续推进村庄规划入库和县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剩余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6.继续推进全县压煤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汛期将至,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度汛工作。
7.落实违法用地整改主体责任,倒排时间,明确各部门职责,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可以举证通过的历史挂账问题,及时联系省厅,积极汇报沟通,补充完善资料,争取举证通过销号。
抓好源头预防,严格规范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制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