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彩平、孙中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5-06-11 15:52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50611008

因保管不善,将皖(2018)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473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花城金桂园16#车库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彩平、孙中桃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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