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公示(丁维栋)
编号:20250714001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的
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
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序 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权利类型 |
座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丁维栋 |
丁正华 |
不动产继承登记 |
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北侧王引河东侧东信学府花园8#101室 |
皖(2021)濉溪县不动产权第1018175号 |
住宅 |
93.86 |
原产权人:丁正华 |
联系方式:0561-6077197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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