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峰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5-07-15 11:24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50715007

因无法收回房地权淮房字第201104538、201104539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坐落:濉溪县韩村镇B2-99#(淮北矿务局临涣煤矿)110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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