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825006
因保管不善,将皖(2018)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735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濉溪县岱河路67院1号10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云龙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