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024004
因保管不善,将皖(2021)濉溪县不动产权第101353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南侧、王引河西侧,九华学府19#3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猛猛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