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公示(郑斌)
编号:20251106002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的
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
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
序 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1 |
郑斌 |
陈龙英 |
不动产继承登记 |
九香美城东区7#1301 |
住宅 |
108.18 |
未办证,凭拆迁协议书继承 |
联系方式:0561-6077197
2025年11月0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